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宁夏大学二级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1 00:56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大学二级学院,始建于1958年,于2001年正式成立,下设思想政治教育、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等4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74人。

历史沿革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政史系,1979年改为政治系,1993年改为政法系,2001年底成立政法学院。

学院现状

学院现有思想政治教育、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等4个本科专业,同时设有法学、行政管理2个辅修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民族学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哲学、法学、民族学等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外国哲学、伦理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等6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民族学学科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外国哲学为宁夏大学重点学科。

学院拥有中外文藏书14000余册,研究生图书室藏书3500余册,期刊室订阅各类学术刊物150多种,过刊合订本7000余册。有法医物证实验室、模拟法庭、办公自动化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等4个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齐全,能够满足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学院设有宁夏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诊所等机构,为学生提供了锻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平台。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其中专任教师6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5人、副教授22人,博士18人(6人在读)、硕士29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9%,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5%。学院有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9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获全国“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高校教学名师1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人,获宁夏大学校长特别奖励计划1人。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学位层次较高。

教学改革

提倡案例分析式、专题研究式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注重 知识讲授和能力培养相结合,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实践性环节:

思政专业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一条龙"。社会实践以城市社区、农村建设、民族宗教问题为基点;法学专业以城区、郊区和新城区法院、检察院为实习基地,同时充分利用模拟法庭。

教风学风建设

要求教师搞好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答疑。要求学生加强早读、晚自习,特别是外语学习。开展师生对话,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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