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

更新时间:2024-09-21 04:53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是由山东省内从事农药生产、加工、科研开发以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该协会旨在促进山东省农药工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技术水平,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并维护农药行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协会作为政府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山东省农药行业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

协会简介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由山东省内的农药生产加工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组建而成。协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山东省农药工业的发展,积极参与行业管理和技术创新,为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协会介绍

宗旨与职能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政府、为行业、为企业服务。协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参与农药行业的管理,提出行业技术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建议,组织行业交流,向政府和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农药产品技术、市场和科研信息,组织行业内品种技术协作,组织人才培训,培养著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增强会员单位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通过正当途径与手段,保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组织架构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下设有财务部、培训部、会刊编辑部等多个职能部门,负责协会的具体运作和服务。

协会章程

总则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pesticide Industry, Shandong Province”,简称“APIS”。协会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的非营利性的山东省地方社团法人,是农药行业的协调、服务和自律性组织,是政府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山东省农药行业对外交流的窗口。会员单位隶属关系、企业性质不变。

业务范围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行业调研、市场开拓、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农药行业管理、组织市场拓展、提供国内外信息、组织技术协作、推广科技成果、制订技术标准、开展农化服务、协调品种技术协作、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促进交流合作、维护会员权益、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发布行业信息、创办刊物、开展咨询服务等。

会员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会员均为单位会员,主要包括山东省内的农药生产加工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原材料、中间体、助剂、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和施药机械等生产贸易企业和科研院校。地市级农药(工业)协会也可以成为当然团体会员。会员入会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拥护协会章程、有意加入、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等。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活动的权利、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等权利。同时,会员也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及行业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关信息、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参加协会活动、缴纳会费等义务。

组织机构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则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协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务,均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负责领导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资产管理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业务活动收入等多种渠道。协会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使用。协会的资产不得私自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处置均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章程修改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章程修改须经过法定程序,包括理事会表决、会员大会审议、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等环节。

终止程序

当协会完成宗旨或因特定原因需要解散时,将遵循相应的终止程序,包括理事会提议、会员大会表决、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清算组织成立、清算事务处理等步骤。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将用于支持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发展。

附则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的章程于2008年2月24日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

协会介绍.山东农药网.2024-08-20

下属机构.山东农药网.2024-08-20

协会职责.山东农药网.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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