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19:21

山东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在省长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依法独立对省直各部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中央和省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和核查事项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机构职能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全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省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以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直有关部门、设区的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决算草案,省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设区的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省投资和以省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省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省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省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省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设区的市审计局和县(市、区)审计局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审计项目计划、人事和财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统计、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财务经费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本系统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法规处(挂审理处牌子)。

负责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三)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设区的市审计局和县(市、区)审计局领导干部的有关事项。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

(四)经济责任审计处。

负责组织对省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省四川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五)电子数据审计处。

负责拟订全省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六)财政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决算草案,设区的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

(七)教科文卫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设区的市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

(八)农业农村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省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

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省投资和以省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十一)金融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省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二)企业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省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十三)社会保障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省政府相关部门、设区的市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十四)涉外审计处。

负责组织审计省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省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十五)派出审计一处。

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事项。

(十六)派出审计二处至十八处。

根据省四川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构

山东省审计厅共有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山东省审计科学研究所、山东省审计宣传教育中心和山东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山东省审计厅电子数据审计处(网信办)获得“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月,山东省审计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获得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表彰。

2021年11月16日,山东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被纳入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拟选树宣传对象名单。

参考资料

机关职能.山东省审计厅.2022-08-09

山东省审计厅内设机构设置.山东省审计厅.2022-08-09

山东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山东省审计厅.2022-05-01

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湖北文明网.2021-11-12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表彰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2021-11-12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攻坚克难奖”“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11-12

关于山东省“最美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拟选树宣传对象的公示.灯塔-党建在线.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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