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震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17:33

山西省地震局(Shanxi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实行中国地震局山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历史沿革

山西省是开展地震工作较早的省份。山西省最早的地震观测始于1952年。1967年组建并成立山西省地震观测站。1968年设山西省地震队。1975年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局。1978年改为山西省地震局(一级局)。

主要职责

山西省地震局贯彻党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山西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山西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五)负责编制山西省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山西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规划财务处

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机关党委

纪检室

直属事业单位

山西地震台

山西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山西省地震局信息中心

山西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山西矿山地震监测研究中心

山西省地震应急中心

领导信息

参考资料:

地址信息

机构名称:山西省地震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二段69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1-5610616(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受理举报、投诉、信访等)

邮政编码:030021(信封醒目位置请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山西省地震局.山西省地震局.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省地震局官网.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山西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山西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山西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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