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头乡 :浙江省奉化市岩头乡

更新时间:2024-09-20 22:06

1950年4月,建立岩头乡政府,隶属溪口区政府(1950年5月改称区公所)。1954年4月建立岩头乡党支部,均隶属溪口区委。

正文

1956年4月,县进行撤区并乡工作,岩头乡与石门乡合并为岩头乡,同时建立岩头乡党总支、乡人委。1958年10月,实行人民公社化,建立相当于区级的政社合一的公社党委、管委会,以原乡(镇)为基础改建为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党总支管委会。岩头乡改建为亭下公社岩头生产大队党总支、管委会。1959年2月,生产大队改称管理区,岩头生产大队党总支、管委会随之改称为岩头管理区党总支、管委会。1961年10月,县调整公社规模,撤销亭下公社,建立溪口区委。岩头管理区党总支、管委会改建为岩头公社党委、管委会,隶属溪口区委。1968年4月,建立岩头公社革委会,取代原公社党委、管委会职能,直属县革委会。1970年9月,重建岩头公社公社党委,直属县委。1980年10月,岩头公社党委会改称岩头公社管委会。1983年9月,岩头公社管委会改称岩头乡政府。公社党委亦随之改称为乡党委,隶属溪口区委。1992年5月,市撤区扩镇并乡,岩头乡并入班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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