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3-11-09 15:23

广东省水利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江河湖泊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地级以上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省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级以上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指导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三峡工程迁入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协调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地级以上市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对香港供水业务和指导对澳门供水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宣传等工作。

规划计划处

研究拟订水利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利专项规划。审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省水文工作。提出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分解安排建议和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资金使用。

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水利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水行政执法。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

财务处

负责编制运转性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绩效评价工作。

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全省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水资源管理处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编制发布省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指导地下水相关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

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水利工程建设处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海堤围、水库、水闸、引水工程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运行管理处

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河湖长制工作处

承担推进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政策、制度、计划、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进中的问题,督导考核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承担省级河湖长履职保障工作,协调落实省级河湖长交办的事项;承担推进水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河湖管理处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水土保持处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农村水利水电处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组织拟订全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政策及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

水库移民处

拟订移民安置政策和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新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指导监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含三峡工程迁入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

监督处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水政监察处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工作。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协调跨地级以上市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规费征收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处

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流域机构、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及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水调度管理处

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跨流域、跨地级以上市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承担对港澳供水的管理工作。

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管理水利技术标准化工作。指导厅属科研机构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规划,指导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

机关党委(内部审计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厅属事业单位

省水利厅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广东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

广东省水利厅事务中心

广东省水利学会

广东省水文局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粤西水资源管理局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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