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少波 :咸阳市委原副市级咨询员

更新时间:2024-09-20 12:27

庞少波,男,汉族,1960年10月生,陕西兴平人,2013年6月任咸阳市总工会主席。

2021年9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咸阳市委原副市级领导庞少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的问题。

人物履历

庞少波,男,1986年7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1984年,咸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

1984—1986年,乾县师范学校教师;

1986—1988年,咸阳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1988—1994年,咸阳市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正科级研究员;

1994—1997年,咸阳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1999年,咸阳市委副秘书长;

1999—2001年,永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2010年,永寿县委书记(2007年12月起享受副厅级待遇) ;

2010年3月,任咸阳市委秘书长;

2013年6月,任咸阳市委副市级咨询员、市总工会主席。

2021年1月,庞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违纪资金被收缴。

任免信息

2013年6月27日上午,市工会第六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新一届深圳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庞少波当选市总工会主席,梁立昌当选常务副主席,朱丽华、王强、任恒敏当选副主席。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咸阳市委原副市级领导庞少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被通报。

参考资料

陕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头条.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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