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更新时间:2023-05-13 10:57

建筑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属于工学,专业类别为建筑类,修业年限四年/五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建筑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涉及理、工、文、艺诸领域,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结合的特点;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与居住建筑设计、大型公共建筑设计为主干的系列课程,以及交通建筑与城市设计、绿色建筑与工业化、建筑遗产与保护等特色方向的课程,受到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较强的建筑创新思维和专业设计能力。毕业后能从事城市规划、古建筑修缮等工作。

专业发展

建筑类学科发展历史悠久,在20世纪前的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建筑学曾经是统领性的代表学科。国内的建筑学本科专业教育开始于1927年的中央大学建筑系(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前身),今天的建筑类学科已经不再满足于常规的经验定性主导的规划和设计研究及其实践模式,而是力求与新兴的数字技术、工程技术创新和交叉学科结合,同时,融合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地域文化,从而将学科推进到国家战略和人居环境学科集群的高度。

目前国内有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院校开设该专业。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接受建筑师基本训练,具备基本的建筑知识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放视野,能在城市建设领域从事建筑与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学基本知识和理论,接受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必要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建筑学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中国和外国古代及近现代建筑历史,了解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景观设计的基本原理,掌握空间形体表达方法,掌握建筑结构、建筑力学、建筑构造、建筑材料的基本知识,掌握建筑物理环境(声、光、热)、建筑设备(水、暖、电)的基本知识;具有建筑学的专业知识,具有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的基本能力,掌握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分析方法和设计技能;了解土木工程、建筑设备、环境保护、建筑经济等相邻学科基本知识;熟悉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建筑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建筑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课程体系

建筑学专业课程体系主要由通识类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三部分组成。通识工具性知识需要基本掌握一门外语,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掌握基本的文献检索方法,掌握本学科相关的基本方法论,掌握可持续发展观念;熟悉一般的科技研究方法,熟悉科技写作。专业基础知识需要掌握工程制图的基本方法;熟悉建筑类专业艺术表现的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的现状与历史。专业知识与能力需要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知识,掌握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熟悉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熟悉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声、光、热)、建筑设备(水、暖、电)、建筑数字技术的基本知识;熟悉建筑经济的基本知识;熟悉与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相关的法规、方针、政策。

课程设置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分各类实验、实习、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多个领域和形式,应纳入整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发挥整体教育的功能。实践教学是建筑类专业教学中重要的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发现、归纳问题,利用现有条件解决问题,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关键环节;尤其是主要以案例式、个体辅导式教学展开的建筑类设计/规划课程,其作用是理论、知识教学无法替代的,是建筑类专业教学的核心。通过实践教育,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增强建筑设计和表达能力、树立适当的创新意识、培养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毕业写作

毕业设计需制定与毕业设计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学生有效指导。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建筑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可选择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科学技术等。

就业方向

建筑学专业同学毕业后可以在建筑、房地产类企业从事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规划;也可以在装修类企业从事室内设计。政府、事业类单位可以从事城市规划、古建筑修缮等。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设计规划课程生师比不高于15:1,毕业设计(论文)生师比不高于10:1。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专职教师人数的20%,兼职教师的专业课授课学时不得超过20%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所占比例不低于20%,有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50%。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有实际经验的高级建筑师担任主要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具有本专业或密切相近专业,如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及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背景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教学条件

教学设施

院校须具备相对独立的、集中的教学空间。其他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实验场地、实习场地等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须按年级或班级配备专用、固定的设计教室,每位学生有专用的设计桌椅,并配有照明、插座、网络等设施。教室中有各小组讨论空间,设计教室使用面积须保证容纳每位学生可独立制图的相应设施。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多媒体教室;配备材料和构造实物示教场所。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评图模型的室内空间。实验室须配备建筑物理实验室、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实验室、视觉艺术美术教室、模型制作室、摄影室,有相对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建筑类专业实验室拥有能完成建筑类专业课必须开设的教学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实验项目开出率80%以上。视觉艺术美术教室满足建筑类专业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需要,模型制作室满足安全加工模型材料的要求,并配备基本模型材料加工的器械,实习基地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行业单位作为专业实习基地。

信息资源

教材及参考资料专业基础课程中2/3以上的课程应采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余课程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除教材和讲义之外,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应推荐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图书资料除了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图书5000册以上。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期刊不少于有齐全的现行建筑类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基本的工程设计参考资料。有一定数量的教学数据库(含音像、电子文献),可提供基本的网络检索。教学文档及管理通过手册或者网站等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基本信息,选课指导,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教学基本信息。有齐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档案,并有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有专门的教学文件、档案、学生作业的存放空间。

教学经费

各高校的教学经费投入需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上年度年均收入的5%,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该数不少于1200元。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

专业排名

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评级A+的学校共有6所,评级为A的学校共有26所,其中6所A+高校的专业排名依次为:

艾瑞深2023中国大学建筑学专业排名(研究型/应用型),A++档次的学校15所,A+档次的学校15所,其中A+以上的学校排名依次为:

中国科教评价网2023-2024年建筑学专业排名中的中国大学本科教育专业排行榜中等级5★+的学校3所,等级5★的学校12所,其中等级5★以上的学校的排名依次为:

2023-2024年建筑学专业排名等级5★以上的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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