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 :代表作《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和仪式》

更新时间:2024-09-20 18:39

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 1920年-1975年),汉学人类学家最杰出的代表之一。

人物生平

1920年生于英国伦敦的一个犹太人家庭。大学毕业後,曾在伦敦大学任研究员,并在驻印度英国军队中服兵役。1946年,他与朱迪思?杰莫尔(Judith Djamour) 结婚。

同年,他与妻子一起进入伦敦经济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1948年,弗里德曼获得硕士学位,其论文是:《东南亚种族关系的社会学研究:以英属马来亚为例》(The sociology of race relations on Southeast Asia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British Malaya)。从此,他对东南亚地区的种族关系,尤其是海外华人的家庭、婚姻、宗教和文化发生浓厚兴趣。此后,弗里德曼夫妇继续攻读博士学位。1949年1月至1950年11月期间,弗里德曼夫妇受殖民地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 (Colonial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委派,到新加坡从事“新加坡华人的家庭与婚姻”和“新加坡马来人的家庭结构”的田野调查工作。这两项调查报告分别于1957年和1959年出版,《新加坡华人的家庭与婚姻》(弗里德曼著),《新加坡马来亚人的亲属关系与婚姻》(杰莫尔著)。弗里德曼于1956年以在新加坡的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写成论文,并获得博士学位。

弗里德曼于1951年至1957年间任伦敦大学讲师,1957-1965年任高级讲师,1960-1961年任耶鲁大学客座教授,1962-1963年在新加坡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从事田野调查。1965年任康乃尔大学客座教授,1965-1970年任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教授,1970-1975年任牛津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弗里德曼于1975年去世。

人物贡献

弗里德曼在人类学上主要有两个贡献:其一在于他用汉学人类学的经验来反思人类学的一般理论。他最有名的著作都是研究华南宗族的:《中国东南地区的宗族组织》(1958年),《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与广东》(1966年)。在他之前,福忒思和埃文斯·普里查德等人在非洲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无政府、无国家社会中的“裂变宗族制”。弗里德曼认为这一范式并不适用于中国,因为在中国这个集权式国家中同样存在宗族现象。不过,弗里德曼的雄心并没有达到初衷,因为他的材料和论述都没有与他的“国家与宗族并存”理论相符合。但尽管如此,弗里德曼的宗族理论已经成为汉学人类学研究中的一般性框架,同时在一般人类学中,因其理论所具有的类似“范式”的开放性,也赢得了相当的追随者。弗里德曼的另一个贡献在于他对中国民间宗教研究所具有的启发意义,他于1974年发表了一篇著名论文《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和仪式》,他认为,尽管中国民间信仰和仪式看起来相当散漫,但在表现现象之下,存在着一个“宗教秩序”,因此可以说存在着“一个中国宗教”。尽管这一假说存在着许多问题,但给汉学人类学的研究带来了新的思考与挑战。总言之,弗里德曼的主要贡献,在于他试图用中原地区这个“文明社会”来反驳一般人类学的范式,也就是说,从“无文字社会”或“简单”中发展出来的一般人类学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国。这种努力仍将是人类学者所必须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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