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1 05:40
张国忠,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山西忻州人,大学文化,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79.09—1983.08,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现中国农业大学)机械系拖拉机设计制造专业学习;
1983.08—1984.02,包头市标准局科员;
1984.02—1985.01,包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事;
1985.01—1990.04,包头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科长、人才研究室副主任;
1990.04—1995.12,包头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1995.12—1998.02,包头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02—2000.01,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其间:1999.03—2000.01,在内蒙古自治区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01—2001.04,包头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2001.04—2001.12,包头市委副秘书长;
2001.12—2002.02,包头市昆都仑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2.02—2006.07,包头市昆都仑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5.07—2006.01,在中国铝业挂职任规划发展部主任助理);
2006.07—2010.12,包头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10.12—2012.05,通辽市政府副市长;
2012.05—2013.03,通辽市政府副市长、市住建委主任;
2013.03—2013.12,通辽市政府副市长;
2013.12—2016.03,通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6.03—2018.06,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6—2018.09,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正厅级);
2018.09,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正厅级);
2020.0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6年3月25日,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内党干字〔2016〕11号)文件及市委(通党干字〔2016〕28号)文件精神,因工作变动和本人申请,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国忠辞去通辽市副市长职务的申请,报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16年3月,任命张国忠同志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张国忠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