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萍 :中共山西省晋中市委原副书记

更新时间:2024-09-21 11:51

张秀萍,女,汉族,1965年2月生,山西山阴县人,研究生学历(山西大学科技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中共晋中市委副书记(副厅级)等职务。

2014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人物履历

1989.07——1994.04,山西省朔州市委组织部干事;

1994.05——1994.12,山西省朔州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5.01——1998.03,山西省朔州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1998.04——2000.02,山西省朔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03——2001.01,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处级干部;

2001.02——2001.11,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秘书长(副处级);

2001.12——2002.07,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2.08——2006.09,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2006.10——2013.03,中共山西省纪委常委(期间:2001.09—2007.07在山西大学科技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3.04——2014.08,中共山西省晋中市委副书记。

人物事件

涉嫌违规

2014年8月15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领导信息”一栏显示,该市市委领导的名单中,原本应该排在第三位的晋中市委副书记张秀萍已不在其中。

双开处分

经查,张秀萍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秀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被捕

2014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西省晋中市委原常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参考资料

媒体曝女官员落马前举动:发动“群众斗群众”.中国法院网.2023-12-26

山西晋中女副书记张秀萍.山西晋中女副书记张秀萍.2023-12-26

张秀萍.张秀萍.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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