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勇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3:14

张继勇,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贵州绥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贵州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23年11月28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继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继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赃款及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人物履历

1982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贵州大学土建系水工专业学习

1986年07月至1988年04月,贵州省水电学校教师

1988年04月至1992年03月,遵义市建筑设计院技术干部,办公室主任

1992年03月至1996年08月,任贵州省原遵义市城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施工科科长

1996年08月至1998年04月,任贵州省原遵义市(遵义市红花岗区)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1998年04月至2001年1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建设局局长(其间:1999年9月至1999年12月,参加遵义市委党校第14期中青班学习)

2001年11月至2004年04月,任遵义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年04月至2004年06月,任贵州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4年06月至2006年09月,任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政府副区长

2006年09月至2006年10月,任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6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县级)

2006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11月至2013年01月,任遵义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新蒲新区开发公司董事长、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3年01月至2014年0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遵义市新蒲新区开发公司董事长

2014年01月至2014年04月,任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新蒲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4年04月至2014年10月,任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4年10月至2016年01月,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0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12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8年8月,任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2年9月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继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3月,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继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继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故意作出与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违规泄露案情;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丧失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继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继勇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决定逮捕

2023年3月消息,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继勇(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继勇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3年4月消息,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继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继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继勇利用担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建设局局长、遵义市汇川区副区长、遵义市原规划局局长、遵义市委常委、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宣判

2023年11月28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副院长张继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继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继勇利用担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建设局局长,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遵义市规划局局长,遵义市委常委、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土地置换、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5万余元。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继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张继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继勇被“双开”.新京报-今日头条.2024-01-18

遵义五届市委常委简历(书记王晓光 副书记魏树旺、宋晓路).中国经济网.2016-12-14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副院长张继勇受贿案一审宣判.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今日头条.2023-12-01

省人民政府关于韩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府任〔2017〕2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12-13

省人民政府关于聂雪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府任〔2018〕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2024-01-18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继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日头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9-01

涉嫌受贿,李和忠、邓鹏宏、张继勇等三位厅官被决定逮捕.今日头条-北京日报客户端.2023-03-23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张继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今日头条-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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