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1 03:15

徐海燕,女,安徽省潜山人,民商法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法研究会理事。199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获民商法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物权法、担保法。徐海燕曾多次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包括1998年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短期访问研究,2005年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民法,2008年至2009年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2011年至2012年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

徐海燕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北京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40余篇,出版专著3部,合著和译著6部,独著教材1部,主编或合著教材5部,主持或参加国家级和部委课题9项。其研究成果《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人物经历

199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获民商法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物权法、担保法。1998年8月至10月受欧盟资助,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行短期访问研究;2005年10月至12月,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民法;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北京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40余篇,出版专著3部,合著和译著6部,独著教材1部,主编或合著教材5部,主持或参加国家级和部委课题9项。《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个人作品

主要课题

1.主持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流转制度研究》。

2.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一般项目《动产担保公示及其优先顺位规则研究》.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一般项目《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4.主持2009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完善我国动产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

5.主持2009年国家工商局课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

6.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梁慧星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的起草)(00BFX013),该成果已于2004年提交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并于2004在法律出版社出版。该成果英文版“The Draft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于2010年9月在荷兰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Leiden. Boston )出版。

7.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05CFX013)。该成果已结项,并于2009年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鉴定为优秀成果。

6、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莫纪宏教授主持的民政部课题《彩票法律结构研究》,该成果于2003年提交民政部。

7.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主持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课题《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问题研究》,该成果于2005年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版图书

主要学术论文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徐海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4-02-23

温婉与炽热——访徐海燕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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