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自我与社会 :心灵、自我与社会

更新时间:2024-09-21 10:06

《心灵、自我与社会》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乔治·米德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首版于1934年。该著作主要阐述了米德的社会行为主义观点。米德从进化的观点出发,提出人的心灵和自我是从社会中产生、发展的观点,尤其强调有机体与环境、个体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思想。《心灵、自我与社会》是米德讲授社会心理学30年的记录,体现了其社会心理学体系的基本轮廓,可以代表其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被誉为符号互动论的“圣经”。其理论思想奠定了社会心理学和相关哲学流派的研究主题。

创作背景

芝加哥大学期间,乔治·米德受到心理学中的机能主义运动和早期行为主义理论的影响,从而涉足社会科学领域,研究自我理论。他生前没有出版过著作,其影响主要是在课堂上。米德去世之后,他在芝加哥大学的同事C·W·莫里斯以米德1927年开设社会心理学课的课堂笔记为基础,同时以米德1930年最后一次完整地讲授该课程的课堂笔记作为补充编辑而成《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于1934年出版。这本书的编辑引发了有关作者身份的争议,因为它是基于米德的口头讲话和学生笔记。尽管如此,这些编代表了乔治·米德在社会科学领域最重要的工作。

出版历史

《心灵、自我与社会》由芝加哥大学于1934年出版;中译本根据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62年版译出,由赵月瑟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于1992年出版。

内容简介

《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篇“社会行为主义的观点”,主要介绍社会行为主义的一些重要概念及主要理论观点;第二篇“心灵”,主要介绍“心灵”是如何在社会过程中,在社会性相互作用中通过语言这个媒介而产生的;第三篇“自我”,具有心灵的凭借语言的媒介就能够成为其自身的对象,在这种情境下自我产生了,且具有“客我”和“主我”两个方面;第四篇“社会”,主要介绍人类生活于其中并且其心灵与自我在其中产生的社会基础。

作品思想

1、社会行为主义是乔治·米德社会心理学体系的基本立场。

玛格丽特·米德始终如一地坚持的行为主义基本观点:不应当根据人的意识来解释人的行为,而应当根据人的行为来解释人的意识。

米德的行为主义与约翰·华生的行为主义有相同之处,即认为心理学应当研究行为的来龙去脉,而不是研究独立存在的心灵。米德与华生又有区别,华生完全摒弃个体的内在经验,在研究行为时绝不考虑心灵之类的概念;而米德则不否认意识是人的经验都内在方面,不否定心理现象或精神现象是心理学现象,而是认为心理活动可以从人的行为背景中加以考察。乔治·米德与一般行为主义最大的区别在于,他反对还原论的倾向,反对把现象还原为最简单的行为单位,反对把经验等同于反应。米德认为,人不仅仅是动物中的一种,人不同于其他动物之处,在于有意识地组织经验。他力图说明社会行为与个体对物理环境对反应之间的区别,主张从较广泛的社会交往的观点出发来论述经验。

2、从进化论的观点出发,论述人的心灵、自我如何从社会背景中产生和发展,是米德社会心理学体系的基本内容。

乔治·米德之前的社会心理学领域内,没有人完全地解释过心灵及自我如何从行动中产生,人们通常把心灵与自我的实存作为社会过程发生的先决条件,而且未能对心灵及自我的机制作出分析。乔治·米德的贡献就在于,论证了作为心理或意识活动的心灵与自我完全是社会的产物;而语言,为它们的出现提供了机制。

生物个体转变为具有心灵的有机体,形成具有自我意识的人格,是通过语言这个媒介而发生或突现的,而语言是进化的产物。生物个体参与社会性动作,把各自动作的初期阶段看作姿态,即看作完成该动作的指导。这种姿态在动物身上已经出现的。但符号或姿态必须成为表要意的符号或姿态,才能产生语言,生物个体才能有意识地交流自己。有声姿态能在自我和他人身上唤起同一反应,为意义交流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内容。因而有声的姿态是语言本身以及各种衍生的符号体系的实际源泉,也是心灵的源泉。心灵是在社会过程中,在社会性相互作用这个经验母体中通过语言而产生出来的。只有人类能够从姿态会话的水平进到表意的语言符号的水平,从而获得心灵或意识。

凭借语言这个媒介,具有心灵的有机体能够成为自身的对象,这是自我的独特品性。这种能力是在“角色扮演”中发现的。自我的发展历经游戏阶段和竞赛阶段两个阶段。在游戏阶段,儿童挨个扮演以各种方式进入他生活的人或动物的角色。在竞赛阶段,儿童不再只是扮演某个特定的他人的角色,而是扮演参与竞赛这一共同活动的任何一个他人的角色,他已经泛化了角色扮演的态度。所有他人的态度组织起来并被一个人的自我所接受,便构成了作为自我的一个方面的“客我”,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主我”,主我和客我的统一便是完整的自我。

支撑乔治·米德对心灵、自我的独特分析的基本思想是意识到突现进化。他特别强调意识的两个概念。其一,意识并不是从外部加给动物的一种孤立的实体,而是有机体和环境在发展进化途中相互作用的结果。意识是一种机能,它代表具有感受性的有机体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环境。其二,意识指的是人类有机体活动的一种性质,这种活动不能简单地混同于生理或行为单位。

3、客观相对主义是米德学说的哲学基础。

在米德看来,从勒内·笛卡尔以来的哲学史,便是试图避免传统的意识和对象的二元论,避开由笛卡尔式错误问题造成的两难困境。乔治·米德认为,有机体的环境之所以存在,是由有机体造成的,是相对于有机体而存在的。他不否认物理的东西是从社会对象派生出来的,处于从社会派生出来的经验层次上。认识是有机体和环境互相作用的结果。经验到的世界是一个自然事件的王国,它是通过有机体的感受性而出现的,这些事件跟观察到的东西一样并不为有机体所有,但是对象的性质跟一个进行条件作用的有机体相关。这就是米德的哲学基础:客观相对主义

伦理学上,乔治·米德同样持有这种客观相对主义:价值是一个对象能够满足一种利益的特征。乔治·米德说,对于功利主义伦理学来说,只有一个单一的不便的行动动机即趋乐避苦,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这一愿望的行为。伊曼努尔·康德的伦理学是一种信念伦理学,认为决定道德品性的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产生的意图,良知和意志自主是合理建设社会的前提。这两种伦理学缺陷根源都在对行为的错误看法,认为地把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分离开来。玛格丽特·米德的价值概念是其行为理论基本框架的产物。评价是主体与客体、有机体与环境之间互动的结果。价值关系是客观存在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一个社会的道德价值,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使其成员通过理性的程序达到一致,使不同制度通过交流而接受改变。一个社会如果具有这些特征便是民主的社会。

作品影响

《心灵、自我与社会》书中所发表的关于人类行为、互动和组织的观点,是社会科学中关于符号互动的大部分现代阐述的概念基础,因此人们常把乔治·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简称为“符号互动论”。米德的社会心理学体系内容丰富,蕴含着许多深刻的见解,其研究不仅标志着社会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真正诞生的初期阶段,同时也是科学和哲学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米德的符号互动论直接孕育了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后形成的诸多社会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理论。

作者简介

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1863 -1931)是美国现代哲学家、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是美国实用主义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也是符号互动论的奠基人。1883年毕业于奥伯林学院。1887年他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心理学,1888—1891年留学欧洲,曾在莱比锡大学、柏林大学进修心理学、生理学和哲学。1891—1894年他任教于密歇根大学。1894年随杜威到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01年杜威离开该校后米德接任哲学系主任。米德教学声望卓著,生前没有出版过著作。他去世后,他的同事和学生根据他的课堂记录和部分手稿编辑整理出版的主要著作有:《当代哲学》(1932)、《心灵、自我与社会》(1934)、《19世纪思想运动》(1936)、《行动哲学》(1938)。

米德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乔治·H·米德通过个体的行为和互动,展示了心理分析。这种行为大多是通过社会经验和相遇发展起来的。这些经验导致了构成社会因素的个体行为,从而产生了社会中的交流。交流可以被描述为对另一个个体姿态的理解。乔治·米德解释说,交流是一种社会行为,因为它需要两个或更多的人进行互动。他还解释说,自我是一个社会过程,涉及到“我”(纯粹的自我)和“我”(社会形式的自我)之间的交流。 “我”成为“我”的回应,反之亦然。同样的“我”处理着个体的回应,“我”被认为是你所采取的态度,两者都与社会自我有关。

米德的生平与影响

1894年,米德作为一名讲师参加了芝加哥大学,并一直在那里工作直到去世。米德以其在社会心理学和实用主义方面的工作而闻名。

乔治·米德对社会心理学的贡献展示了人类自我是如何在社会互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米德是美国实用主义者中的一位重要思想家,他受到了相对论理论和出现论的影响,正如当时的大多数学者一样。客观相对主义是米德哲学工作的核心。像约翰·杜威乔西亚·罗伊斯等伟大的思想家一样,米德的伟大思想被其他伟大的哲学家所利用。

自我概念的讽刺性

关于“我”和“我”的讽刺概念的主要观点是,自我是一个社会过程。它表明人或个体是一个社会过程,这意味着我们是未完成的。这是当今许多社会学家正在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自我如何既是社会的又是未完成的?这本书从行为和社会态度的角度探讨了这一概念,即“我”和“我”是构成自我的整体的一部分。

“我”是“我”,“我”是“我”,它们不能是彼此之一,或者在任何方式上相互覆盖,因为尽管它们是分开的,而且在不同的时间发生,但它们手牵手地共同工作,帮助个体在不同情况下导航社会。

“我”的状态,个体感到自己在社会中有一个位置,有一定的功能或特权,然而他们并不完全意识到这一点,就像“我”的状态一样,个体在呼唤回应,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态度组织社区,因为“我”是一个社会的、可靠的、可预测的自我——它是有意识的,并且理解社会规范。而“我”是一个纯粹的自我的小形式,在那里我们的存在可以行动,做出决定,而没有自我——同样有意识的,“我”的即时反应是在之后才会出现的。根据这本书,记住“你一分钟前、一天前或一年前是什么样子”。

接受态度引入了“我”,然后对其作出反应,成为“我”。这意味着个体是“我”,在做出决定的一瞬间,“我”变成了“我”,然后又回到了“我”。这是一个讽刺的持续循环,因为哪一个先出现的问题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类比是一样的。通常,“我”是历史性的,要晚得多才会生效,“我”更加现在和在不同情况下更快速地行动。“我”在某种意义上是我们所认同的。

“我”是对他人态度的回应,而“我”是个体与其他主体共享的态度。也就是说,“我”是共享的信念,“我”是对他人信念的反应。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