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司法局 :成都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00:07

成都市司法局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2020年1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三)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工作,组织编译、审定行政法规外文正式译本;组织开展规章清理,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区(市)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及职能

成都市司法局办公室

成都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

成都市司法局立法一处

成都市司法局立法二处

成都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成都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成都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成都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成都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成都市司法局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处

成都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产业发展法律服务处)

成都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成都市司法局政治部

成都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

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人民政府.2022-08-14

政府信息公开.成都市人民政府.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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