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更新时间:2024-09-20 21: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General office of the the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 Uygur Autonomous Regiongovernment),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为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7号),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挂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为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和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内设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本级下设24个处室,分别是: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秘书七处、秘书八处、秘书九处、秘书十处、综合一室(保密办)、综合二室、参事(文史)室(综合三室)、总值班室、政府督查室、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信息编译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电子政务办公室、征兵办公室。

主要职能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担的主要职能有:

1.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4.督促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5.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

6.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10.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

11.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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