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权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1 05:32

曹兴权,男,1971年7月出生于四川蓬安。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人物经历

2000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专业商法方向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公司法研究。

曾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2017年9月29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免去曹兴权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主要贡献

长期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对公司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的理论与制度实践有比较深入的认识。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公司法现代化:方法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7)、《保险缔约信息义务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参编教材4部;主持或参研国家、省部以上课题7项。在教学中,极力推崇法律实践教育,努力践行“法律学习生活化、基本理论通俗化”的理念,引MBA案例进入课堂教学,推行以“学生参与的全面性、教学开展的组织性、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为特征的“实践教学课堂化”的实践教学模式。

主持研究

《商事法制实践对商事习惯的回应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涉农保险优化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一般项目)、《公司制度变革的政治约束》(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城乡统筹战略下的重庆市农民发展权保障法律机制研究》(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科目)、《中介服务合同管制法律制度》(司法部项目)等多项课题,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研究《改革成果公平分享法律机制研究》(李昌麒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民权益保护与农村产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赵万一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

获奖记录

2005年获霍英东基金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三等奖;2005年获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奖;2007年获西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奖。

参考资料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新浪.2017-10-01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