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绮华 :港珠澳大桥延缓建设关键人

更新时间:2024-09-20 22:22

朱绮华,家住香港东涌。全长近50公里、工程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被朱绮华通过法律途径挡住建设步伐。计划2016年通车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因此无法如期完工。

老人认为港珠澳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2010年她申请法律援助,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提交入禀香港终审法院司法复核。她的行为引起巨大社会风波,部分人赞扬老人的民主精神,而更多的人则对她的行为感到不解乃至气愤,因为该举动影响了这个百年大计的整个计划,为国家造成近八十亿元的损失和其他巨大负面影响。

人物经历

家住香港东涌的66岁老太太朱绮华,2010年通过法律援助,就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的环评报告,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她指出,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不合理也不合法。今年4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裁定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港环保署撤销环境许可证,香港段施工从此陷入急冻,港府随后上诉。

港珠澳大桥内地段已经开工经年,其中人工岛挖泥工程已完成近九成。反观大桥香港段,原定于2010年初动工,至今仍未有动静。阻碍大桥施工的正是家住香港东涌富东的居民———66岁老太朱绮华。

声称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的朱绮华,2010年通过法律援助,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环保署2009年10月通过的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段及香港接线段的两份环评报告。朱绮华在司法复核中指出,环保署署长批准港珠澳大桥的两份环评报告,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因而要求推翻有关决定。2010年3月,司法复核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进行。4月18日下午,香港高院正式裁定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环保署署长撤销环境许可证。

法官霍兆刚的判词指出,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质素的独立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有关环评报告只提出兴建两段道路后对空气造成的影响,而对于不兴建两段路的空气情况则没有给出数据,所以缺乏基础作出判断。

高院判词指出,如新集团环评报告可提供工程相关的环境影响,环保署署长届时可决定可否批准工程再动工。同时,败诉的环保署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其余诉讼费则由法律援助按规定支付。

社会影响

若工程延误造价或增5%

朱绮华的代理律师之一黄鹤鸣获知胜诉后,表示欢迎法庭裁决。黄鹤鸣表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中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评报告应包括指出、预计及评估有关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让环保署长及市民能了解影响。若环评报告未能符合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保署长应该否决该报告。黄鹤鸣强调,理解港珠澳大桥对三地经济发展和区域融合的重要性,“但政府不应因为经济利益和加速区域融合,而放弃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比如通过环境评估保护生态和公众利益。”

有工程界人士担心,由于大桥香港特别行政区段迟迟未能动工,预计工程造价将上涨5%。即使当局弃上诉补做环评,亦需半年至两年,2016年通车无望,造价亦升30%至40%,单计大桥主体工程,港方或因而多付68.2亿至91.1亿港元。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工程界别议员何钟泰表示,政府如果要赶上与大桥内地段同步通车,应该提前进行工程招标,分阶段批出土地分阶段施工,通过精确的工程管理或可赶上工期。

就高等法院对港珠澳大桥环评司法复核案件所作出的裁决,香港运输及房屋局表示,会研究判词及其影响,再决定如何根据法例的要求,尽快处理有关的程序问题。

逼停致使造价增加88亿港元

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25日表示,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的工程预算需调高约88亿港元。

郑汝桦当天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因受此前一居民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估司法复核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接线工程延迟,而工程价格在过去半年内上升,加之投标者对工程的风险评估高过预计,因此工程需要调高预算。

调整后,工程预算将由此前的约161.9亿港元增至250.47亿港元。郑汝桦表示,若工程能在2012年上半年开工,则仍能在2016年完工。拨款申请在获得交通事务委员会通过后,将于5月初交由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

社会反映和事件评价

知名社会人士表示,该事件反映了香港的民主和法制的健全。在内地,往往一项工程的上马,意味着大量暴力强制拆迁和侵犯公民权益的血泪事件的频发。在官员的政绩冲动下,个人利益被完全漠视。朱绮华,以一己之力,证明了民主的力量。但同时,百年大计因此产生巨大影响,最终成本增加80亿元,这样的巨大代价也体现了该举动的另一面,一个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不得不承认,朱绮华的行为是建立在整个社会的惨重代价之上的。

参考资料

公民党懒理弃卒死活 朱婆婆后悔打港珠澳桥官司 _大公网.大公网.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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