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发平 :曾任湖北省移民局副局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12:48

李发平,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湖北十堰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湖北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1月22日消息,李发平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9.09--1981.10 十堰市财贸学校商业会计专业学生;

1981.10--1984.02 十堰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

1984.02--1985.02 十堰市公安局团委干部;

1985.02--1986.08 十堰市公安局团委书记(副科级);

1986.08--1986.11 共青团十堰市委干部;

1986.11--1991.09 共青团十堰市委宣传部部长(正科级);

1991.09--1996.07 共青团十堰市委副书记,1992年3月任党组成员;

1996.07--2000.02 十堰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0.02--2001.10 十堰市文化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1.10--2003.05 十堰市文化体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3.05--2004.02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武当山风景管理局、旅游局)区长(局长)、党委书记、丹江口市委副书记(兼);

2004.02--2009.04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武当山风景管理局)主任(局长)、丹江口市委副书记(兼);

2009.04--2014.01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副厅级);

2014.01--2015.05 十堰市副市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

2015.05--2015.08 神农架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代理区长(其间:2015.07 神农架林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5.08--2017.12 神农架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17.12--2018.04 湖北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4月9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原湖北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发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依法双开

2018年10月,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批准,原湖北省移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发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李发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李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擅权妄为,专横跋扈,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触犯党纪国法。

李发平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又涉嫌职务犯罪,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原湖北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发平(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发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发平在担任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工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湖北神农架林区原区长李发平任省移民局副局长(图|简历).中国经济网.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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