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更新时间:2024-09-21 19:14

李平,男,汉族,云南晋宁人,大专学历,1963年11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22年4月消息,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李平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83年8月至1996年2月在昆钢罗次铁矿选矿厂工作;

1996年2月至1997年10月任昆钢罗次铁矿副矿长;

1997年10月至2002年10月任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大红山铁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2002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昆钢大红山铁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大红山铁矿副矿长;

2007年4月至2009年6月任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昆钢集团总经理助理、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昆钢集团副总经理;

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昆钢集团副总经理、董事;

2016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1年4月,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李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1年4月14日上午,昆钢公司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干部调整。宣布免去李平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委、副总经理职务。

提起公诉

2022年4月消息,李平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平利用担任昆钢公司大红山铁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昆钢公司大红山铁矿副矿长,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昆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将公款挪用给私营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情节严重;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相关公司停产、停业、相关项目停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平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头条号.2022-04-08

王素琳任昆钢董事长 杜陆军被免职.澎湃新闻-新浪财经.2022-04-08

昆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李平接受审查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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