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伟 :珠海市交通警察支队金唐大队中队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22:34

李志伟,男,36岁,中共党员,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唐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个人简介

他于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十四年扎根一线,爱岗敬业,各方面工作均获得上级和群众的一致肯定、好评,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多次获得支队、市局的个人先进嘉奖,并在2005年度被交警支队授予“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6年度和2008年度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被团市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人物事迹

李志伟心中随时想着群众,心牵百姓冷暖。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强烈地震,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在国难关头,他与灾区人民心连心,多次向大队领导要求上前线进行抢险救灾,并在自己经济并不宽松的情况下,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奉献爱心,主动向单位及珠海市红十字会捐款捐物。

他始终牢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处处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2008年2月16日上午10时,他在港湾大道巡逻监控至官塘路段时,发现有一男子卧倒在地,过往车辆很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隐患。他立即下车,见到该男子己处于昏迷状态,便果断联系120救护车同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护车到后马上为救护车开路送该男子到医院。该男子经医院抢救,醒后了解情况后,紧紧握住李志伟的手表示:“谢谢交警同志,珠海市的交警不愧为人民的好警察。”后经了解得知,该男子是刚从内蒙古自治区前来珠海探亲访友,有心脏病史,当时心脏病复发晕倒在地上,幸得李志伟同志及时发现,才得以脱离险情。200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长假的第一天,李志伟同志在珍珠乐园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走失的小男孩独自一人站在附近,左右张望,神情沮丧,他了解情况后,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寻找孩子的父母,一方面买来食品和饮料安慰小男孩,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当焦急万分的母亲看到民警看护着活泼可爱的孩子时,禁不住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在2009年“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中,他走社区,入村庄,进企业,全面倾听群众心声,共收集建议意见20多条,为群众解决实事、难事9宗。辖区10个村委会反映的关于大肖线、岐关线专用考试路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李志伟同志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并与大队领导一起积极与管委会、公路局及支队有关部门反映、协调,最终完善了该路段的安全设施,并对该路段作了全面的交通整治,确保了群众及上学学生的交通安全。

在执勤执法工作中,他善于思考,带领中队民警,有针对性地积极查处容易引发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同时,在执法的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待交通违法驾驶人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并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人性化执法理念,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工作准则,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工作中勤于检查、勤于劝导、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勤于学习,不片面追求执法数量,着重强调执法管理效能,通过不断的摸索知实践,逐步积累形成了一套较有特色的交通民警路面执勤工作方法—“五勤工作法”,近三年,他纠正各类违法行为共15320宗,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共9507起,其中假牌、套牌、报废汽车76辆,无号牌摩托车465辆,上路管事率始终排在大队前茅。2009年被任命为金唐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后,他认真抓好队伍的管理,经常与民警谈心,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来激发和带动民警的工作热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所带领的中队也出现了人人争先,队伍团结稳定有活力的局面,成为一支保辖区交通“平安、和谐、畅通”的过硬的战斗集体。

李志伟结合本职工作业务,充分发挥一警多能的作用,大力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查获被盗抢汽车5辆,被盗抢两轮摩托车53辆,并抓获部分嫌疑人。2008年4月28日下午15时,他巡逻至港湾大道海怡湾畔路段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违停在机动车道上,影响过往车辆通行,便立即下车检查,发现该车与前几天总台要求布控的车辆相似,而车上又无驾驶人及其他人员,便立即报总台查询。经总台反馈信息,该车有被盗嫌疑。于是立即将该车暂扣并移交给派出所处理,及时破获了该宗发生在香洲区的盗车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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