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蕃 :清代通江籍官员

更新时间:2024-09-21 00:40

李蕃(1621年-1694年),字锡徵,号懒庵,通江县流二沟(今通江县兴隆乡)人。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人爱新觉罗·玄烨十年(1671年)任山东黄县知县,兴利除弊,体恤百姓,有良吏之风。曾因受到诬陷入狱,被赦免后,辗转回到家乡。李蕃与其长子李钟壁、次子李钟峨并称“通江三李”,在康雍乾时代,名噪一时。他们的著作合并刻为《雪鸿堂文集》十八卷,涵盖经史子集,收入《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传于世。

李蕃自幼贫寒,母亲早逝,由祖母照料。祖母教他诵读章句,他记忆力强,学习刻苦。21岁时补弟子员。在任龙口市知县期间,他拒收贿赂,除去陋规,为赈济灾民请求“委堪费”,甚至带头卖田产百余亩,乡绅纷纷争先捐献粮钱。

正文

李蕃,蕃著有雪鸿堂文集十八卷,《四库总目》传于世。清康熙十年(1671)任山东黄县知县。黄县旧规:凡上任知县,里社送茶水钱,名“金”。李蕃一到县衙,就有人送白银“为老爷洗尘"。李蕃只领受盛情,拒收“醵金",从此革除旧规。

龙口市连年旱灾,群众生活困难。前几任县令报灾为丰,致使饿载道。赈济灾民,李蕃请求所准之数不足“委堪费”。便向乡绅募捐,并带头卖田产一百余亩。卖出的田地称“官地方",“官地方",的界址至今犹存。县令卖田救饥民的消息传出,乡绅亦争先捐献粮钱,助饥民渡过难关。

龙口市盛产木材,京城修宫殿多从这里采伐。“采取为累,而转运又与他邑均。”耗费大批劳力,造成黄县农业生产的困难。前县令知情不报,致黄县“老者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李蕃多次上疏,力请“产木之地得免转运”,终于纠正了劳役负担不合理现象。

“筹饷晋升”是当时盛行的风气。采取多报人口的办法,筹饷越多,晋升越快。当龙口市人民生活好转后,有人劝李蕃走这条路,去打开晋升的大门。李蕃长叹道:“此当让巧者为之,我忍以一官累一邑邪?”拒做自己升官,群众吃苦的事。

李蕃为官清廉,群众称赞他“清慎勤明”。因不巴结上司,上司不满并将他视为危险人物。李蕃任黄县令九年时,出了一件杀人案。一家夫妻因奸情被杀,李蕃以实情向登州府报案后,府官诬他受贿,以盗杀报奸杀,袒护凶犯。竟以此论罪罢官,下宛平街道狱,黄县千百人哭狱,为李蕃喊冤叫屈。康熙十九年(1680)定罪发配戍山海关区,二年遇赦释放。贫无以归,侨寓芜湖市。康熙二十三年回通江县,年63岁。

回家后,与时任家乡县令陆仕炳一道,续修《保宁府通江康熙县志》,为通江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又在家乡种植茶、柿、枣、栀、竹、梅各数十亩。并在梅园刻“梅园”二字于巨石上,藉以抒情明志。病重时,给子孙留下遗训:“一、做官:对黑恶势力、卖法贪官,要彻底查办、不留情面。对无知良民误解政策,出言不逊闹事者,虽损我颜面,则应理解和同情。二、听讼断狱:在审理案件中,要虚心无私,明辨曲直,分析案情,不被他人和官吏之言左右,公正决断。三、裕后:世间高门鼎族,莫不起家于贫贱。而贫贱者能给子孙以科第,而科第者很少能以富贵传子孙。凡是一旦当官进爵,不念祖辈艰难,生活放纵奢侈,贪污腐化,荒淫无度者,瞬间就会家道中落。”如果说李蕃遗言前两句仅适于做官者,而第三句则可供官家、平民及富贵、贫贱者共享。一生写出各类文章300余篇,以《雪鸿堂文集》18卷刊印问世。其中论经史44篇,论古50篇,论诗文17篇,论书画16篇。还有记略、乡语、传记、诗赋等。康熙三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历1694年12月12日)辞世,终年73岁。

(李蕃十二代孙 李猛烈 辑)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