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红 :历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

更新时间:2024-09-20 14:05

杨振红,女,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秦汉史、简帛学。生于黑龙江省虎林市,祖籍诸暨市。1981至198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5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获博士学位。1988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现任历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秦汉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副主任、《简帛研究》主编,兼职青海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昆仑山脉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与博物馆中心导师,中国秦汉史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著作

1、《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独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2、《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林甘泉主编,合著,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3、《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彭卫、杨振红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4、《中国妇女通史·秦汉卷》(彭卫、杨振红著,杭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主编:1、《中日学者论中国古代城市社会》([日]井上彻、杨振红主编,三秦出版社2007年版);2、《简帛研究》二〇〇四至二〇一一(卜宪群、杨振红主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至2013年版)。

主要研究论文

1、《两汉时期的铁犁和牛耕的推广》,《农业考古》1988年第1期;

2、《汉代自然灾害初探》,《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

3、《秦汉“名田宅制”说——从张家山汉简看战国秦汉的土地制度》 ,《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3期;

4、《月令与秦汉政治再探讨——兼论月令源流》,《历史研究》2004年第3期;

5、《从〈二年律令〉的性质看汉代法典的编修订与律令关系》,《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4期;

6、《秦汉律篇二级分类说——论〈二年律令〉二十七种律均属九章》,《历史研究》2005年第6期;

7、《龙岗秦简诸“田”、“租”简释义补正——结合张家山汉简看名田宅制的土地管理和田租征收》,《简帛研究二〇〇四》,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8、《汉代算车、船、缗钱制度新考——以〈史记·平准书〉为中心》,《文史》2007年第4期;

9、《秦汉官僚体系中的公卿大夫士爵位系统及其意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社会构造研究之一》,《文史哲》2008年第5期;被翻译成日语:《秦汉官僚システムにおける公卿大夫士の爵位体系とその意义——中国古代の官僚政治社会构造研究の一》,载《大阪市立大学东洋史论丛》2008年12月第16号;

10、《汉代法律体系及其研究方法》,《史学月刊》2008年第10期;

11、《从新出土简看秦汉时期的田租征收》,《简帛》第三辑,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2008年;

12、《秦汉简中的“冗”、“更”与供役方式——从〈二年律令·史律〉谈起》,《简帛研究二〇〇六》,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13、《徭、戍为秦汉正卒基本义务说——更卒之役不是“徭”》,《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1期;

14、《改革开放以来的秦汉史研究》,杨振红、徐毅撰,《文史哲》2010年第4期;

15、《韩半岛出土简牍及韩国庆州、扶余木简释文补正》,杨振红、[韩]尹在硕撰,《简帛研究二〇〇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16、《从出土秦汉律看中国古代的“礼”、“法”观念及其法律体现——中国法律之儒家化说商兑》,《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4期;

17、《从出土“算”、“事”简看两汉三国吴时期的赋役结构——“算赋”非单一税目辨》,《中华文史论丛》2011年第1期;

18、《吴简中的吏、吏民与汉魏时期官、吏的分野——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社会构造研究之二》,《史学月刊》2012年第1期;

19、《从清华简〈金〉看〈尚书〉的传流及周公历史记载的演变》,《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3期。获奖情况1.《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获第四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三等奖(2012年),第一届李学勤中国古史研究奖三等奖(2013);2.博士论文《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获2007年度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3.《中国妇女通史·秦汉卷》(合著)获第四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图书类一等奖(2013年);4.参与撰写的林甘泉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获第二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二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2006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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