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林乡 :海南省儋州市下辖乡

更新时间:2024-09-21 01:47

旧乡名。原松林乡是儋州市下辖乡。2002年撤乡,拆分归附近两镇。原松林乡所辖面积69.4平方公里,共有36个自然村,总人口13874人,非农业人口248人,占本镇人口的1.8%。

全乡现有耕地面积15172亩。松涛水库境内最长的渡槽——松林岭渡槽(1322米)和天角潭水库黄沙分渠贯穿境内,90%的农田有水利自流化灌溉。

历史沿革

解放初期,松林乡属儋县第四区,区公所在光村。

1957年属木棠乡,1958年属木棠公社。

1975年未木棠公社和光村公社各划出4个生产大队,成立一个新公社,由于该公社境内有本市著名的风景区“松林岭”(儋耳山),故名“松林公社”。

1983年底取消公社体制,改为松林区。

1987年初,改区为乡。1997年,面积72平方千米,人口1.4万人,辖扁敦、谭乐、欧宅、神冲、沙井、长老、大老、周坊8个村委会。

2002年撤乡,沙井、欧宅、扁墩、大老4村并入光村镇,神冲、周坊、谭乐、长老4村并入木棠镇。

地理环境

松林位于儋州市北部,濒临北部湾,与临高县新盈港隔海相望。乡政府距市政府所在地那大镇约60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24°49′、东经109°24′。地处变质岩和玄武岩台地,平均海拔23.6米。属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雨量2029毫米。年平均气温26.9℃,一月份平均气温20℃,七月份平均气温29℃。有公路接那(大)干(冲)公路。

经济文化

该乡农业主产稻谷、番薯、芝麻和豆类,滨海附近的农村部份农民兼营渔业。全乡有小学14间,教职工82人;卫生院1间。

参考资料

第二章 其他乡镇.海南史志网.2016-12-06

光村镇.行政区划网.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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