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昌炽 :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主任

更新时间:2024-09-20 20:39

林昌炽律师,1965年12月生,高级律师,执业领域为刑事诉讼

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市第四、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副会长,深圳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

人物评价

林昌炽   律师从事刑事法律工作近三十年,理论功底扎实,办案富有经验,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工作态度严谨,作风稳健,注重实效,深受社会及业界的认可。林律师还致力于我国的法治建设,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政议政,参与行业管理,获得崇高的荣誉,是深圳律师界唯一的劳动模范。

人物履历

1985年7月 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现广东警官学院)毕业

2000年3月被聘请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3年10月 留英两年并获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研修班第一、二、四、六、七期学员

2005年12月 经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二级律师资格

2013年10月 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深圳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副主任

2014年2月 当选深圳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工作经历

1985年7月—1987年10月 茂名市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

1987年10月—1992年12月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1993年1月—1996年12月 深圳市宝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6年12月—2010年12月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2012年1月—2015年   6月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5   年7月至今,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主任

参政议政经历

当选宝安区第一届、第二届政协委员

当选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第四届党代表

当选深圳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

当选深圳市宝安区第五届人大代表

曾当选深圳市宝安区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行业党总支委员及中共深圳市宝安区龙井社区党委委员

2005年4月 被聘为深圳市宝安区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2006年11月被任命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大法工委委员

2006年12月—2011年12月 被聘为宝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013年12月 被聘为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

行业管理经历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

2006年3月—2010年3月 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副主任

2010年3月—2012年3月 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权委主任

2012年3月—2014年3月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曾获荣誉

1999年11月 深圳市司法局批准荣立三等功

2000年5月 深圳市司法局授予为深圳市首届优秀律师

2008年3月 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评为2007年度优秀人大代表

2008年10月 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比,授予2005至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9年5月 被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授予深圳市劳动模范称号

2010年12月 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为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全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

2011年 司法部授予党员律师标兵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林昌炽律师.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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