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民 :初授户部主事

更新时间:2023-11-10 17:09

林爱民(生卒年月不详),字子之,明朝时期出生于福建省城坊西街(现霞浦县松城镇)。他在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考中进士,历任多个职务,包括户部主事、户部员外郎、户部郎中等。他的行政措施以便民为主,曾因坚持原则而遭受贬职,但也因此获得了百姓的尊敬。

人物经历

林爱民在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随后被任命为户部主事。在九江府担任征税工作期间,他推行了多项便利商人的政策,使得商人对当地产生了归属感。他还鼓励人们打捞沉没的货物并给予奖励,对于救人的行为更是加倍奖励。完成任务后,他晋升为户部员外郎。

嘉靖二十九年十一月,面对鞑靼的入侵,北京进入紧急状态。林爱民被指派筹措草料供应前线军队。他组织人员迅速行动,确保了军队及时获得所需的物资。之后,他又被提升为户部郎中,负责管理银库。由于战争的影响,未能按时支付道士的费用,道士试图从中牟利,但林爱民坚决反对这种行为,这导致他得罪了有权势的大臣,最终被降职为兴国州州同及代理大冶县知县。

后来,林爱民转任嘉兴府通判,在此期间,他成功抵御了倭寇的进攻,并提议修建桐乡县城墙,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的居民。此后,他又被调任保定府通判,再次回到户部担任郎中。

嘉靖三十九年,林爱民被任命为广东按察司佥事,负责海北地区的防卫事务。他将收缴的海盗船只分发给当地居民用于生产和运输。然而,因为没有按照上级的要求执行采珠任务,他被迫辞职返回家乡。

著作

林爱民不仅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还在文学领域留下了丰富的遗产。他撰写了《大冶志》、隆庆时期的《福宁州志》,以及个人诗文集《肖云稿》。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