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新民 :海阳县委原书记

更新时间:2024-09-21 22:30

栾新民(1913-1993) ,山东省海阳市发城镇栾家村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阳县委书记。

人物经历

1941年至1944年7月,在家乡先后任区各救会会计、秘书、县农贷所主任、县商业救国会会长。

1944年8月至1945年3月,先后任中共海阳县第七区委书记、昌水区委书记。

1945年3月至1948年10月,任中共海阳县委委员兼县委宣传部长。后任胶东区支前司令部荣成分站站长,海阳县民主政府代理县长、县长。

1949年3月后,任中共海阳县委书记兼县武装部政委、统战部部长、县学主任等职。后调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统战部副处长、山东省林业厅处长、山东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山东省皮革公司经理、山东省轻工厅处长、山东省二轻厅科技处处长兼科研所所长等职。

1982离休。

1993年病逝。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