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剑英图书馆 :始建于1920年的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9-20 14:57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前身为梅州市梅县图书馆,始建于1920年,距今已有90多年历史。为纪念叶剑英元帅,1991年梅州市梅县图书馆更名为梅州市梅县剑英图书馆。2002年升级为梅州市剑英图书馆,馆名由原国家主席杨尚昆题写。旧址位于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学艺路学艺中学侧,2009年迁至梅州市梅江区东山教育基地现址。

旧馆

梅州剑英图书馆旧址位于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学艺路学艺中学侧,1986年筹建,1991年落成。占地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820平方米。馆舍典雅、环境优美,为当时全市重点文化设施之一。

新馆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新馆是市委市政府为实施“文化梅州”战略决策投资兴建的大型现 代化文化设施。新馆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东山教育基地院士广场侧,于2006年兴建,2009年落成开馆。占地15983平方米,建筑面积15240平方米。投资总额5600万元人民币,其中梅州市政府投入3600万元人民币,梅州市荣誉市民朱孟依先生捐资2000万元人民币。

管理特色

采用现代化管理模式,突出客家地方特色,实现多功能、多载体、网络化、智能化,是梅州市文献资源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社会教育中心和图书馆事业中心。我们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书在人中,人在休闲”的服务理念(当你进入图书馆的时候,就进入了书的海洋,书不知不觉吸引着读者,读者不知不觉融入书中,这种人书合一的境界,会给读者带来一种平和、恬静的感觉,从而产生怡然自得、休闲舒适的快意)。目标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馆藏丰富、优美舒适、安静有序、阅读公平、优质高效服务的读书环境。

馆藏资源及布局

新馆设计藏书量100万册、日接待读者3000人次,阅览座位1000席。目前,我馆藏书约有60万册,其中馆藏纸质图书约42万册,电子图书约18万册。2012年入藏图书6719种13639册;订阅2012年报刊691种896份(报纸87种107份、杂志604种789份),过期报刊装订入藏3280册。目前,我馆古籍和地方藏书共有2018种,3万9千多册。

新馆打破闭架借阅的传统,采取藏、借、阅为一体的现代图书馆布局,按照读者层次以及不同的文化信息需求,设立了15个功能服务室,为读者开展外借、阅览、参考咨询、网络信息等服务。其中一楼为报刊服务区,设置了期刊部、少儿部、书画展览中心等,二楼为图书服务区,设置了中文图书借阅室、阅览室等;三楼为综合服务区,设置了客家地方文献室、古籍书库、叶剑英文献室、多媒体电子阅览室等,四楼为自学服务区(天台花园)。

古籍书库

古籍书库位于图书馆三楼,全部藏书均为线装书,约2413种、39000余册,其中1101册为古籍善本,是非常珍贵的古籍文献,具有较高的收藏、学术价值。我馆馆藏古籍无论在数量上、质量上、版本上,都在全省地级市图书馆中名列前茅,古籍涉及经、史、子、集各部,资料珍贵,内容详实,品样完好。古籍经典文化推广致力于收藏保存我国优秀古代典籍,培育中华文化传人,使文明薪火相传,代代不缀,发挥继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功能。

现古籍书库配备了三防保护措施,全部书架均采用樟木制作,杜绝虫蛀,并有恒温、恒湿设备,具有防虫、防潮、防尘、防蛀、防火设施,监控摄像头,严格监督、全力确保古籍书库的安全。

报刊阅览室

报刊阅览室在图书馆二楼,设有报刊架、现刊架、过刊架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柜等;共有阅览桌25张,座位100多个;现有报刊90多种共108份,期刊560多种共719份。

本室期刊按均按《中图法》分类顺序排列。分语言文字、外文、文学、社会科学、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学报、医药卫生、艺术、历史地理学、经济、画报、科普科技、青年妇女老年家庭、综合参考书目、人大复印资料等22类分类排架。现刊架表面只摆放一期,其余各期放在过刊架内。

报刊阅览室实行开放阅览(无需办证),读者可按架标指示自行选刊,我馆工作人员将努力开展咨询工作,为读者推荐、提供各类专题资料。本室所有报刊一律不外借,如需要可在室内复印。

少儿部

少儿阅览室在图书馆一楼,共有阅览桌25张,座位100多个;现有报刊12种共40多份,期刊102种共200多份,各类少儿书籍1万多册。本室是少儿阅览室,服务对象为3到14岁的中小学生,以提供青少年图书借阅和报刊阅览服务为主。专门接待3到14岁的低龄幼儿童及家长,收藏大量低龄幼儿童书刊杂志及亲子读物。为适应少年儿童的特点,本室环境及家具均为小读者特制,桌椅大小均为小号,最为适合小读者。

少儿阅览室实行开放阅览(无需办证),读者可按架标指示自行选刊,我馆工作人员将努力开展咨询工作,为小读者们推荐、提供各类少儿读物。本室杂志、书籍均可外借,但所有报刊一律不外借,如需要可到报刊阅览室复印。

多媒体电子阅览室

多媒体电子阅览室坐落在图书馆三楼,现有电脑94台,电子图书18万册,光盘音像资料1200多张。主要面向读者开展共享工程服务,包括提供互联网信息查询、电子文献阅读、多媒体资料浏览、音像资料欣赏、数据库检索等。

书画展览中心(客都艺博城)

书画展览中心位于图书馆一楼西侧。于2011年8月建成,可同时展出书画作品200多件。该中心建筑设计新颖、精致典雅、功能完善、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具有鲜明的现代艺术风格。中心的落成,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一处读书学习、学术交流、文化娱乐的理想场所。

人才队伍

核定编制28人,现有在编人员2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24人,占92.6%;本科及以上学历8人,占29.6%;研究生1人,占3.7%。其中管理岗7人,核定领导职数4人(馆长1人、副馆长3人),享受正科级待遇1人,科员2人。专业技术岗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3人,工勤技能岗2人(中级工2人)。

信息化建设

我馆于1994年10月引进文化部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ILAS),实现了采、编、流主要业务的自动化管理。2004年参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图书馆开展网络信息服务提供了资源;同时安装了20M光纤宽带数字线路,加快了网络信息资源的访问速度;2013年,我馆的读者服务区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此外,我馆还开通了多媒体电子阅览室,不仅方便读者查阅网络资料,也为图书馆开展读者信息素养能力培训服务提供了硬件设施基础。

2013年4月23日图书馆新网站改版上线,为读者提供馆藏信息检索、网上续借图书、书评、推荐书目、电子图书、图书流动点等服务。同时,我馆积极打造地方特色,多角度、多层次、多途径丰富馆藏资源,建立了客家文献数据库和叶剑英文献数据库两个特色资源库。

读者服务工作

读书活动:举办时间为每年春节、“4·23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和六一国际儿童节,图书馆利用馆藏资源,结合春节、儿童节等节日气息,开展猜谜、有奖问答、征文、讲座等活动,吸引读者来馆,丰富民众文化生活。

宣传周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今年的宣传周活动分为图书馆新网站上线开通、好书推荐、艺术作品展、优秀电影播放、图书展销以及全民捐书等活动,吸引了300多人参与活动。

送书下乡活动: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图书馆网络服务体系,我馆已在全市设立了10处图书流动点。我馆每年向图书流动点赠送图书设备,增加流动点馆藏。2012年我馆还向梅县区城东镇文化站赠送了近1500册图书和杂志,将有利于提高文化站的服务水平,促进读者的阅读能力提高。在补充基层图书室的馆藏的同时,我馆也积极与民办图书馆合作,2012年5月,我馆为大埔县湖镇新寨村刘喜生自办的农家书屋捐赠了一批精心挑选适合农村居民阅读的图书,开启了公办图书馆与民办图书馆的合作之路。此外,图书馆也积极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官兵等特殊群体赠送图书,繁荣警营文化,促进军民和谐。

获奖荣誉

我馆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工作踏实,锐意进取,曾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奖励:

1998年被文化部评为“文明图书馆”;被广东省文化厅评为“广东省先进图书馆”;

2004年被广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授予“广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先进单位”;

2004年全国第三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2009年全国第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2010年被梅州市妇联授予梅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11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省文化厅列入“广东省第一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12年被梅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梅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2012年被广东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入馆须知

为维护图书馆的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读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图书馆规章制度,爱护图书资料,做文明读者;

2、讲究仪表整洁、庄重,举止文明礼貌;

3、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请勿随意搬动馆内设备和设施;

4、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请勿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5、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请勿大声交谈;请勿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6、尊重工作人员,提倡文明用语,不说脏言恶语,不讥讽、辱骂他人。

办理借书证须知

一、办理借书证的条件:凡遵守本馆规章制度者均可办理本馆借书证。

二、办理借书证所须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三、办理借书证的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图书外借部办理。

2、借书证分A、B证两种,任由读者选择。

A证:押金50元、工本费10元、每次可借图书2册,借期14天。

B证:押金100元、工本费10元、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28天。

3、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读者,出示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免收工本费。

四、借书证的管理规则

1、借书证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须重新注册。

2、借书证是借阅图书的唯一凭证。若请他人代借图书或将借书证给别人使用,所产生的责任,由持证人自负。

3、读者可凭证办理退证手续。退证时须同时出示读者证和其他个人有效证件。押金全额退还,其他费用不退。

4、若不慎丢失借书证,请携带身份证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自负。

5、补办借书证不收押金,但收取10元工本费。

梅州剑英图书馆 - 借 书 须 知

1、凭本馆借书证进入外借书库借书。

2、进入书库前请将书包等物品放入寄包柜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若发现物品丢失,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3、外借图书册数的限定:A证2册,B证4册。

4、借阅期限:A证14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4天;B证28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28天。文献借阅逾期将按每册书每天0.1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1年的,注销借书证。

5、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条形码是否齐全、是否有污损、撕割等情况,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诉管理人员盖上“检查之章”,否则还书时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责任由读者承担。

6、为保证架上的图书不混乱,选书时,如遇不需要的书,应随手将书放回原处或平放到书架空位、书车上,留待管理人员排架。

7、选好图书后,将书、证一起放在借书工作台办理借书手续。还书时直接将书放在还书工作台,无需使用借书证。

8、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书库,不得将书藏在衣裤内或从窗户等处丢出库外,违者以偷书论处。

9、请保管好所借的图书,请勿在书上涂写、撕割,违者按本馆的有关规定赔偿。涂写、撕割、丢失图书封皮等,按原书价目0.1倍收取赔偿金;丢失图书,按原书价1~10倍收取赔偿金。

10、自觉遵守馆内规章制度,爱护各种设施和图书资料,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做文明读者。

开馆时间

8:30-18:30

周一馆休(除办公室和报刊阅览室外)

周四16:15(学习、整理内务)

节假日照常开馆

交通指南

• 亲水公园站:6路、15路、20路(在亲水公园站下车后,步行200米左右到剑英图书馆)

• 市技术学校站:6路、20路(在市技术学校站下车后,步行约 200米左右到剑英图书馆)

• 院士广场站 :15路、20路(在院士广场站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左右到剑英图书馆)

• 秀兰大桥东站:6路、10路、15路、17路(在秀兰大桥东站下车后,步行1500米左右到剑英图书馆)

• 千佛塔站:12路、13路、16路、20路(在千佛塔站下车后,步行400米左右到剑英图书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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