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室 :为哺乳期及孕产妇设置的休息地

更新时间:2023-11-06 10:10

母婴室,也称作母乳喂养室,指在公共场合为哺乳、喂食、清洁排泄物等一系列育儿行为提供便利设施的空间。通常设立在城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等公共场所,以便于携婴父母照料哺乳期婴儿,母婴室内功能齐全,配有哺乳座椅、婴儿尿布台等,还提供热水、纸巾、湿巾等用品。

2007年,俄勒冈州通过法律,要求员工人数超过25人的公司提供“非卫生间的”哺乳室,成为美国首个通过这一法律的州。2013年5月30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联合推出“母爱10平方”活动,截至2015年11月“母爱10平方”已在全国建立了1580个母乳喂养室。2018年,美赞臣联合多个品牌共同发起了“妈妈联合行动 喂爱1平方”活动,在广东、上海投放了公共母婴室,缓解哺乳妈妈出行的焦虑状态,截至2019年,中国内地所有城市总计拥有的母婴室数量为2643间,其中只有7座城市拥有超过100间母婴室。截至2023年8月份,上海的母婴设施数量已经增加到1634个。广东省也已建成母婴室共9492间,广州、深圳市珠海市韶关市中山市等多个地市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截至2024年1月,天津市已建设母婴设施2773个。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有利于营造对母婴友好的社会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有利于提升母乳喂养率。有些妈妈因公共场所哺乳不方便而不得已中断母乳喂养。有了母婴室,哺乳期妈妈和宝宝的活动场所可以不那么受限制。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2019年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显示,88.1%的受访母亲认为公共场所需要建立哺乳室,60.2%的母亲曾因在公众场所哺乳不便而减少外出,而仅有10.2%的母亲认为所在生活区有充足的哺乳室。

历史沿革

2007年,俄勒冈州通过法律,要求员工人数超过25人的公司提供“非卫生间的”哺乳室,成为美国首个通过这一法律的州。

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2013年5月30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联合推出“母爱10平方”活动,截至2015年11月“母爱10平方”已在全国建立了1580个母乳喂养室。其中,北京有275个,包括公共场所169个、工作场所106个。

2015 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启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专题调研。2016年底,市政府妇儿工委推动市政府将“在机场、车站、商场、公园、图书馆、医院、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以及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兴建扩建120个标准化母婴室”列入市政府2017年民生实事。同时,将推进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列人南京市2017-2018年妇女儿童10件实事,并作为南京市“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推进。

2018年,美赞臣联合多个品牌共同发起了“妈妈联合行动 喂爱1平方”活动,在广东、上海投放了公共母婴室,缓解哺乳妈妈出行的焦虑状态。

各地数据

截至2019年2月份,中国内地所有城市总计拥有的母婴室数量为2643间,其中只有7座城市拥有超过100间母婴室,其中表现最好的四座一线城市以及它们拥有的母婴室总数分别为:北京341间、上海301间、广州204间和杭州149间。二线及以下级别城市,每座城市平均的母婴室数量都不足10间。还有6.67%的二线城市、30%的三线城市、65.56%的四线城市和88.37%的五线城市。与此相对比的,据不完全统计,中国香港共有595间母婴室,平均298个家庭共享1间母婴室;中国台北的母婴室数量达到了680间,每间母婴室只需要118个家庭共享——这个数字约为中国内地城市的1/19。日本东京23区的母婴室数量达到了5092间,供应量已基本达到理想水平,平均1间母婴室只需要供47个家庭共享。在美国,一间高配置的母婴室可以更精确地被定义为“家庭卫生间”。 这个家庭卫生间里内部有一个专门为哺乳妈妈提供私密环境的哺乳室,外间则会提供为婴幼儿更换尿布的尿布台与洗手池,与之配套的洗手液、消毒液、手纸和垃圾桶等也都会在母婴室内准备齐全。

中国各地工会强化孕期、哺乳期等“四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母婴室建设。截至2023年2月,中国已有28.6万个基层单位和企业工会建立了母婴室。北京市各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母婴室覆盖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6359家,其中包括411个公共场所。上海市总工会推动“爱心妈咪小屋”行动已十年,配置母婴设施的用人单位有6100家,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

截至2023年8月份,上海的母婴设施数量已经增加到1634个。广东省也已建成母婴室共9492间,广州、深圳市珠海市韶关市中山市等多个地市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

截至2024年1月,天津市已建设母婴设施2773个,主要分布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区、服务大厅、用人单位等,其中大型公共场所建有700余个,用人单位建有2000余个,总面积达2.8万多平方米,基本实现了重要场所母婴设施全覆盖。

相关配置

根据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基本配置包括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等10项,舒适配置包括恒温空调、尿不湿自动销售机、呼叫设备,不同母婴室配置差别较大。在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的母婴室,除了基础配置,还有儿童游乐区、书架。在北京西单附近一家商场,母婴室还设有“爸爸等候区”,三个哺乳室里有帘子、座椅、电源、置物柜。

功能分区

独立式母婴室

在划分的空间模型没有可以设立附建式母婴室的情况下需要设计者确定母婴室位置,根据母婴活动范围、人数、聚集时间,选择一个通达性强又不影响交通的位置设立母婴室,独立的母婴室自身的服务辐射范围根据其着地面积和功能的文备程度成正比,一间面积在6平方米的母婴室可供在5000平方米的建筑中满足母婴需求,但是在城市公园中通达性和流通性都比商业广场更灵活,母婴室的服务半径相对降低。在旅游景区、专类公园更加需要功能齐备规模较大的独立母婴室,而在居民活动较多的街角花园或者社区公园需要的是一个通行方便目能满足解决突发状况的母婴室,设施相对简单但足以满足使用者需求的母婴室。母婴室的规模和数量与母婴人数活动时常成正比。二级园路、广场周边的附属绿地一般都可以满足上述需求,

附建式母婴室

如果公厕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母婴室的标准,则需要在其周边建立附建式母婴室。在没有公共卫生间的空间也可将其他的具有隐私性的空间作为参考节点,考察服务半径是否在母婴活动的范围,选择合适的建筑作为设立附建式母婴室的依附主体。需要在设计之初考量附建母婴室所依靠的原有建筑的地形、出入口、无障碍设计等。随后需要考虑周边绿化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易引起孩童过敏的植物,是否会对三岁以上儿童的活动造成影响引发安全事故的植物。

移动式母婴室

与传统母婴室相比,移动母婴室占地面积仅为2—3 平方米。空间内部设有哺乳靠椅、脚踏凳、婴儿护理台、垃圾桶、电源插座、排气扇等设施,以满足母婴群体哺乳、换尿布等基本需求。因其建设成本低、周期短、投放自由,满足医院、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使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母婴室建设困难等问题,在杭州、上海、北京等地广泛投入使用。

智能母婴室

母婴室具有体积小、安装方便、配置灵活等优点,2-3平米的空间配置了可折叠婴儿护理台、妈妈哺乳椅、置物台、隔味垃圾桶等设施,能满足妈妈基础哺乳、换尿布、挤奶、休息需要。新风系统、可调节灯光设计更显智能舒适,扫码开门感应上锁相较传统母婴室更注重保护妈妈隐私安全,母婴室外部设有新零售自动派样机,扫码即可1分钱领取纸尿裤、防溢乳垫等应急用品,以满足妈妈们的不时之需。

使用反馈

优点

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室有利于营造对母婴友好的社会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有利于提升母乳喂养率。有些妈妈因公共场所哺乳不方便而不得已中断母乳喂养。有了母婴室,哺乳期妈妈和宝宝的活动场所可以不那么受限制。

缺点

公共场所的母婴设施属于附属型公共服务设施,卫生保洁等管理维护标准难以实现。

相关法规

国内法规

2019年1月,74名广州市人大代表在广州两会期间联名提交了《关于立法促进母乳喂养的议案》,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条例》于10月29日表决通过。明确规定,在婴儿出生后的前六个月,推行纯母乳喂养,但不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除外。对六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的婴幼儿,在为其补充其他食物的同时,鼓励母亲继续进行母乳喂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和歧视母亲进行母乳喂养。下列公共场所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过一万人的,应当建设母婴室:(一)医疗机构;(二)火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长途客运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公共交通运输场所;(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市民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场、购书中心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五)综合公园、专类公园、旅游景区等旅游休闲场所;(六)商业经营场所。新建前两款规定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已建公共场所应当建设而未建设母婴室的,应当补建。违反该规定的,将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19年7月31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和《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并听取相关说明。草案修改建议稿明确,六类公共场所应当建设母婴设施。这些场所包括:设置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或者计划免疫科等科室的医疗机构;火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长途客运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交通运输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文化馆、美术馆、青少年宫、市民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购书中心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儿童公园等旅游休闲场所;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场所。新建公共场所项目应建设母婴设施的,母婴设施应与主体设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公共场所应当建设而未建母婴设施的,应当增设。条例还鼓励其他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具备母乳采集、储存功能的母婴设施。

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

国外法规

日本

日本法律规定,婴儿会逗留且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场地必须提供母婴室。母婴室在公共场所的出现频率几乎等同于洗手间。母婴室设施齐全,带安全扣的小床、热水器、自来水消毒过滤器、洗手液等一应俱全。

美国

在美国,母婴的权益被写进了法律中。美国38个州都有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妇女在餐馆、商店和其他公共场所哺乳孩子的权利。在美国,即使没有条件配套设立母婴室,也会在厕所内设一张折叠的尿布台。

新加坡

新加坡于2002年制订的《建筑物无障碍通道指引》要求商场、休憩及文娱设施需在洗手间附近设置独立的母婴室。

相关调研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蒋泓和研究团队在调研中发现,母婴室在一些老旧场所可利用的空间有限,建设或改造母婴设施难度相对较大。例如,有的商业中心设计时未将母婴设施纳入规划,缺乏可利用的空间;有的地铁站空间有限,建设难度较大。此外,母婴室建设和维护需要成本,一些公共场所缺乏投入,无法建设。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2019年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显示,88.1%的受访母亲认为公共场所需要建立哺乳室,60.2%的母亲曾因在公众场所哺乳不便而减少外出,而仅有10.2%的母亲认为所在生活区有充足的哺乳室。

相关事件

2024年1月22日,有旅客反映在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占用母婴室吃饭,拒绝让宝妈进去,还让她带着孩子去更远的母婴室喂奶,截至23日,白塔国际机场对机场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使用母婴室吃饭的问题,未给予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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