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 :毕节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9-21 00:16

毕节市人民政府成立于2012年1月,是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毕节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历史沿革

201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12月27日,原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正式撤销,毕节市人民政府挂牌成立。

2012年1月5日,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吉勇当选毕节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强、王祺、宋丽丽、冉霞、吴安玉李玉平高青当选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月5日至6日,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3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3名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标志着毕节市人民政府33个组成部门完成组建。

组织机构

市政府组成部门

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其他机构:

政府驻地

毕节市人民政府驻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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