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传强 :湖北宜昌市原副市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3:04

毛传强,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湖北广水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宜昌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年7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87年09月-1991年07月,兰州铁道学院土木工程系桥梁工程专业学习。

1991年08月-1992年02月,武汉铁路工程二公司见习。

1992年02月-1993年05月,武汉铁路工程广西钦北铁路指挥部任助理工程师、技术主管。

1993年05月-1995年07月,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技术负责人。

1995年07月-2001年02月,武汉市江城物业发展总公司工程师、副科长(其间:1998年05月-2001年02月,武汉市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

2001年02月-2005年03月,武汉市江汉区水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其间:2003年08月-2003年11月,悉尼科技大学出国培训班学习,2003年-2005年,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学硕士学位学习)。

2005年03月-2005年12月,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局副局长兼建管站站长、党组书记。

2005年12月-2008年03月,湖北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8年03月-2009年05月,湖北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年05月-2013年09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9年03月-2010年0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3年09月-2016年03月,宜昌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3月17日,据湖北省纪委消息: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毛传强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6年03月26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毛传强的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依法双开

2016年7月27日,据湖北省纪委网站消息,经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纪委对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毛传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毛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为亲属的营利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参与“带彩”娱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

毛传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传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察厅报请湖北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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