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9 11:00
毛钧年(1937.05~2013.02.02),祖籍广东番禺,生于中国香港。中国共产党党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知名爱国爱港人士,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2013年2月2日,毛钧年先生因病医治无效在香港逝世,享年76岁。
1961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61年香港大学文学院毕业。
1961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获文学学士。
1962年获香港大学教育系教育文凭。
1962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循道中学先后任教师、文史课主任。
1984年在新华出版社香港分社工作。
1984年参与创办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并担任总干事。
1985年1月至1987年6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部长。
1985年6月,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12月当选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秘书长。
1987年7月,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
逝世
2013年2月2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知名爱国爱港人士、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毛钧年先生因病医治无效,在香港逝世,享年76岁。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毛钧年对香港、对国家怀有深厚的感情,爱国爱港立场坚定,为基本法的诞生、为香港顺利回归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