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 :汉中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22:35

汉中市公安局是汉中市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工作职能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机构设置

汉中市公安局设有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法制支队、刑警支队、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科、禁毒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人民警察学校等内设部门和直属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部分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一)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对公安机关各类警务活动实施督察。

(二)法制支队

负责公安法制建设、管理和公安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三)刑警支队

负责组织、指挥、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四)治安支队

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防范工作、户政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所工作。

(五)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汉中市居留、旅行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处理外国人在本区的违法活动;负责汉中市中国公民出国、出境证件的审核办理工作。

(六)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指导县级公安机关经济案件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等工作。

(七)禁毒支队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禁毒工作,查破毒品犯罪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八)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指导县区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及规划建设工作。

(九)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挥和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机动车辆登记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

汉中市公安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汉中市公安局.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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