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档案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18:52

江苏省档案局,曾是省政府的职能部门。

2018年10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转给省委办公厅,不再保留省档案局,省档案馆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实施。

(二)研究制定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并负责解释工作,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拟定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并负责贯彻执行工作。

(三)对全省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省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市、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及经济、科技、重点工程等领域档案工作。

(四)集中统一管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及省级各机关、单位的重要档案和历史、社会档案资料,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项工作,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组织档案的利用、编研、宣传、出版工作,有计划地公布档案史料,组织开展档案史料陈列展览等教育活动,向社会提供广泛的服务。

(六)组织实施档案技术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省档案现代化建设和档案科研管理工作,组织档案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现代科技成果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依法监督管理档案技术产品,推动全省档案科技发展。

(八)制定全省档案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的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全省档案工作外事活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有关江苏省的档案文件和历史资料。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机构沿革

江苏省档案馆系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国首家国家一级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8月,原名为"江苏省国家档案馆",馆址设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2号(原国民政府外交部大楼内)。隶属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业务受国家档案局指导。

195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发布后,江苏省国家档案馆更名为"江苏省档案馆",成为党政档案合一管理的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由省委秘书长直接领导。馆内分设党群机关档案管理组和政府机关档案管理组。

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苏省档案管理局,与江苏省档案馆合署办公,为一级局,正厅级,下设办公室、一般档案指导组、技术档案指导组、利用研究组、整理保管组。1961年,馆址迁至南京市马鞍山市一号。

文革初期机构撤消,仅留4人看管档案。1969年成立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档案馆,内设保管、调研、行政3个组,馆址迁到南京市青岛路1号,同年在盱眙县建立一座战备后库(718库)。1978年7月,中共江苏省委决定恢复档案局,与省档案馆合署,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处、档案处(即档案馆)。1982年12月,718库移交省司法厅使用。

1984年机构改革,局馆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合署体制,副厅级,列入政府编制序列;档案馆内设征集、管理、编研和技术四个部门。

199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厅务会议根据政事分开原则决定,江苏省档案局与省档案馆分开。省档案局为省政府职能部门,省档案馆为省委、省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

1995年8月,根据苏发(1995)20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档案馆与江苏省档案局合并,为省委、省政府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管理,列编制101人。省档案馆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和人事处2个综合处室,6个职能处室。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江苏省档案开发服务中心、《档案与建设》编辑部和江苏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人事处

机关党委工会

业务指导处

科技处

法规宣教处

征集接收处

社会事业档案管理处

管理部

保护技术部

利用部

参考资料

江苏省档案馆机构沿革.江苏省档案馆.2022-08-13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