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景华 :新北市纵火案肇事人

更新时间:2024-09-20 22:27

汤景华,2014年4月间与友人前往三重某小吃店用餐,欲将雨伞带入被店家制止,双方囗角;汤景华最后与店内出声制止的翁姓男子发生肢体冲突,闹进法院,官司2年后汤景华败诉确定。汤景华由判决书得知翁姓男子家地址,在2016年3月23日到翁姓男子三重住处骑楼纵火烧摩托车,造成翁姓男子6名家人被烧死,翁姓男子则因为正在当兵而逃过一劫。

人物介绍

汤景华,新北市纵火案肇事人。2016年3月纵火导致六人死亡。2017年3月3日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就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汤景华死刑,夺公权终身。

纵火缘由

新北市男子汤景华四年前与翁姓男子等人发生冲突,汤景华提告后败诉,因此心生不满。去年3月23日凌晨,汤景华前往翁男位于新北市三重区的住处,朝停放在骑楼的机车放火泄愤。火势向上延烧,造成六人死亡。

法院审判

2017年3月3日就去年3月发生的导致六人死亡的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汤景华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去年5月依杀人等罪嫌起诉汤景华。检察官当时认为,汤男因诉讼结果不如己意就用汽油纵火,无视该处住宅人口稠密,导致六人死亡,严重侵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儆效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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