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河北省政府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14:04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是河北省政府职能部门,于2021年5月30日成立。根据中央编办批复,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河北省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发展历程

2021年5月30日,河北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时清霜和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李志刚为河北省乡村振兴局揭牌。

成立意义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的成立,是河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组织落实国家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省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省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七)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工作;负责京津冀扶贫协作和省内经济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工作。

(八)负责协调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九)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

(十)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承担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能

(一)综合处。负责重要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承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财务处。负责机关财务、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研究提出扶贫政策建议,负责制定综合性政策、文件,协调制定扶贫政策。研究并起草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草案,承担扶贫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工作,收集和发布扶贫开发信息;牵头拟定“扶贫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脱贫攻坚奖、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改革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统计信息处。负责全省贫困识别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负责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承担统计和监测全省贫困状况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协作机制;负责对基层扶贫统计监测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拟订河北省脱贫滚动计划和年度减贫计划;负责贫困退出、验收和问题整改工作。

(五)规划资金处(省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并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协调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市县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库建设。

(六)开发指导处。建立完善产业扶贫到户机制,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业、就业、科技、金融扶贫工作;开展股份合作制扶贫;负责指导贫困地区发展家庭手工业扶贫;负责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信贷扶贫项目的计划拟订、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承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实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七)社会扶贫处。协调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工作,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交流。协调联系驻冀部队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参与国际、国内减贫交流与合作;负责京津冀扶贫协作和省内经济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开展扶贫开发民主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精准脱贫驻村干部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选派、管理、培训和帮扶工作。

(八)考核督查处。组织对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巡查;组织对贫困退出、考核、验收、评估所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负责协调联络国家对河北省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对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九)专项扶贫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规模、分布,并组织、指导有关市县对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订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危房改造计划。

(十)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奖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

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雨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省贫困地区干部科技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编辑《河北扶贫》杂志(内部刊物);协调扶贫外资项目引进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参与贫困退出和扶贫开发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配合开展贫困地区人才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全省贫困地区党政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河北省扶贫开发协会(河北省扶贫基金会)秘书处主要职责为:负责扶贫资金、物资及技术援助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及灾后重建;组织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获得荣誉

2021年6月4日,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统计信息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授予“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合作交流

2023年4月13日,河北省乡村振兴局与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举行“乡村振兴·燕赵山水”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参考资料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澎湃新闻-中国政库.2021-05-30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河北省人民政府.2022-08-12

主要职责.河北省乡村振兴局.2022-08-12

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河北省乡村振兴局.2022-08-12

直属单位.河北省乡村振兴局.2022-08-12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与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举行乡村振兴·燕赵山水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今日头条-河北新闻网.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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