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 :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

更新时间:2024-09-21 01:22

《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

改革后,河北省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7个、政府机构43个(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

2018年10月27日,河北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标志着河北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会议部署

2018年10月19日下午,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召开常委会会议。此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27日,河北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在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维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统一思想行动,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省深化机构改革任务,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机构设置

对应中央的改革做法,河北省从三个方面加以体现:

一是组建省监察委员会。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的职责,以及省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省监察委员会,同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是加强和优化省委议事协调机构

1、将省委法治河北建设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2、组建省委审计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四川省审计厅

3、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政策研究室。

4、将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省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5、组建省委财经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将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7、组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省四川省教育厅

三是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省委工作机关,归口省委组织部管理。

2、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省公务员局并入省委组织部,对外保留省公务员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省公务员局。

3、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省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电影局的牌子。

4、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将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的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划入省委统战部,对外加挂省宗教事务局牌子。将省民族宗教事务厅调整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省委统战部领导,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5、省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省委统战部,对外加挂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将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行使。

省政府机构对应国务院机构新组建和调整的机构

与国家基本对应组建和调整的省政府机构有11个,具体是: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林业和草原局。

与中央国家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省委办公厅、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访局作为省委工作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工作部门。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情况

河北省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共17个。党委机构5个: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委保密机要局;政府机构12个: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文物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相应保留的省级机构

继续保留的省委机构是: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继续保留的省政府机构是: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体育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统筹制定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落实到位。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探索。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时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按照统一规范管理的方向,积极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和人员管理办法。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主要负责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强化市县行政执法职能,可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设区的市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整合乡镇各类站所力量资源,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对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考虑

市县机构改革要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机衔接,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省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市县要相应划转。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加大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数额,由省委实施严格管理。党政机构统一计算机构限额。市县可结合实际,着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时间步骤

根据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研究意见,省级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于2018年11月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市级(含定州市辛集市)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11月上旬前报省委审批后组织实施,各项改革于12月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县级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11月底前经市委审核并报省委审批后组织实施,各项改革工作于2019年1月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全省机构改革任务于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参考资料

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河北新闻网.2018-10-27

一目了然!河北省党政机构设置表.河北新闻网.2018-10-27

关于全省机构改革情况答记者问.河北新闻网.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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