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

更新时间:2023-08-15 17:20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雄安新区管委会)是河北雄安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与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全面工作;对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及周边区域实行托管。同时接受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

新区工委、管委会临时驻地位于容城县奥威路100号的奥威国际大酒店(奥威大厦)。

新区管委会现已迁至市民服务中心。

2021年7月,《河北雄安新区条例》通过,规定雄安新区管委会是河北省政府派出机构。

机构简介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时接受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

临时党委

2017年4月1日,媒体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当晚,有媒体获悉,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已决定成立河北雄安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及中国共产党河北雄安新区临时委员会,属过渡性机构,是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授权,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全面工作,对雄安新区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行使组建、协调、督导、服务职能。雄安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及临时党委具体组成人员包括: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任临时党委书记,刘宝玲任临时党委副书记、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维亮党晓龙任临时党委副书记,吴铁牛景峰、于振海任临时党委委员、筹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翟伟、王纪平任临时党委委员。

从4月1日起,新区临时党委、筹委会即接管了雄县容城县安新县三县的干部、人事、党务和社会稳定工作,开始行使规划、建设、国土、项目等管理事权。当晚,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和筹备工作委员会几十名工作人员连夜进驻雄安新区展开工作。

新区筹委会及临时党委成立了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组、协同发展组、规划建设组、城乡统筹组、政务服务组、平台建设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新区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实行新区临时党委委员和各专项工作组组长每日例会制度,谋划工作、解决问题。建立与省直部门、保定市和三县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正式获批

2017年6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编办关于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机构的通知》。按照“党政合设”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组建中共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为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北雄安新区条例》规定,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行使国家和河北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设部门

党政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宣传网信局

改革发展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公共服务局

生态环境

综合执法局

应急管理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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