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监察委员会 :江苏省泰州市境内的国家监察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1 02:48

泰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1月10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福田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汤成快,共同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这标志着泰州市全面完成市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组织形式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

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参考资料

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泰州市人民政府.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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