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更新时间:2023-11-08 16:17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将市收音机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

(六)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和驻济部队、单位、院校等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

(十)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和政务档案、印信、机要、保密、文印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全市收音机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政府规定,管理市政府调查研究室。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秘书处等12个职能处室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安排和会议纪要的起草、送签、制发,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制发和来文来电的收发、办理,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和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

政务处

为分管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负责分管副市长批示的督促落实,提供分管副市长的政务信息,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

信息处

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及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指导。

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用房、通讯等公用设施和卫生、绿化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基建工作和房产、车辆、物资等管理及后勤保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会议、重要活动的行政服务。

(十一)组织人事处(驻外机构管理处)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并指导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和外地驻济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

十二)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有关市级老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市政府应急管理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项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和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院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承办市政府工作人员和车辆等有关证件的制作管理,负责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登记验证,承担市政府机关大院集体户口的协调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重要专题会议及全市综合性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和情况反馈;负责重要专业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国家、省、市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督办及情况反馈;负责国务院、省、市政府及办公厅重要文件的督办;负责指导市政府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府涉及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等事宜的联络、协调落实工作。承担群众、基层单位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的受理、分办、督办及对承办单位的考核奖惩等职能。

市政府接待办公室

负责国家领导人、中央有关部委、省政府和兄弟地市有关负责同志来济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交办的其他接待事项。

市打击走私办公室

负责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

收音机管理办公室

根据审批权限审查全市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全市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2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主任1名(正局级,由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1名(副局级),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局级)、副主任2名(副局级),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市打击走私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22名、副处长32名。可配工勤人员40名。

配备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按市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配备。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二)将市收音机监测站随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整建制移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三)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被济南市财政局评为“济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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