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合作经济组织

更新时间:2024-09-21 00:24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是全省供销社的联合组织,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省供销社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服从服务党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省供销社机关参照群团组织机构管理。

省社简介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一家具有50多年发展历史的合作经济组织。

2010年末,全省供销社系统共有市级供销合作社11个,县(区、市)供销合作社83个,基层社438个;社有一级法人企业847个,事业单位9个;共有职工84863人。浙江供销社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2009〕40号文件和全国总社五代会精神,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攻坚克难,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新发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推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指导全省供销社开展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关服务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供销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

(三)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社有资产为农服务属性,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四)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省供销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五)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全省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全省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活动,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主管的涉农社团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七)指导全省供销社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省供销社所属院校和社会组织。

(八)负责社有企业茶叶拍卖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指导茶叶流通方式改革与创新。

(九)承担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职责。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营实绩

2010年全省系统实现购进总额1389.9亿元,比上年增长19.9%。销售总额708.3亿元,比上年增长16.11%。直接收购和帮助农民推销的农副产品118.9亿元,比上年增长23.08%;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98.2亿元,增长13.5%;售给生产用的农业生产资料56.0亿元,增长34.9%;商品进出口总额149.3亿元,增长10.2%。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十年名列全国系统前三位。

合作经济

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截止2010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868家,入社社员14.6万户,带动农户117.8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11.3亿元,其中向农民二次返利逾亿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强化特色办社和规范化建社,186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70%与供销社有产权联系,半数以上开展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700多个农产品注册了商标,有近200家专业合作社被命名为全国和省级示范合作社;进一步推进专业合作社的再联合再合作,已组建行业性和区域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89个,吸收会员8111个。发展综合服务社1545家,全年实现经营收入超过10亿元。平湖市市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的做法得到了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2009年在平湖举办了“第六届中国合作经济发展论坛”。基层社建设继续推进,2010年实现经营收入120多亿元,利润近亿元,有12家基层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有9家基层社列入2010年全国系统“利润百强基层社”。

服务网络

积极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截止2010年底,全省系统已发展各类连锁经营企业216家,发展连锁、配送网点24627个。其中连锁店24266个,连锁店中直营店4628个,加盟店19638个。全系统开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和配送业务的企业97家,发展连锁、配送网点11513个,其中连锁店11255个,连锁店中直营店2677个,加盟店8579个。全年实现连锁经营额213亿元,其中农村连锁超市门店占全省的50%以上,“放心店”配送率达到100%;销售农资商品280多万吨,占全省需求量75%,业务辐射全国10多个省市;38家企业被商务部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占全省试点企业总数的近一半,涌现了浙江供销超市、台州华联、湖州老大房等一批龙头企业;建成商品批发交易市场89个,其中:农副产品市场62个,再生资源市场7个。在全部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中,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市场法人企业13个,年交易额1-5亿元的市场法人企业25个。农批市场资产总值超过20亿元,2010年实现交易额388.5亿元,其中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84.9亿元。

为农服务

不断拓展为农服务新领域。继续深化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为农服务新模式,全省有42个市、县参与了试点,共组建农信担保公司超过30家,累计投入资本金近4亿元,全年提供担保额逾20亿元。会同省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在全省17个县市供销社开展了“新农村合作结算网”试点,组建了由供销、合作银行、农业、科技等部门参加的农村合作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合作开始启动,台州忘不了柑桔专业合作社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缙云县兴农资金互助协会成立2008年,流转资金1134元,效果明显。嘉兴市成立了“农合联”,探索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已完成全市7个县(市)、61个乡镇“农合联”的组建,拥有会员2163个,较好地发挥了综合服务功能。行业协会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系统总数达到88家,入会会员1.2万个,省农资、果品、宁波再生资源行业协会通过发挥自身作用,赢得了行业代表的地位。此外,全省共建立庄稼医院271个,农机队68个,在各地建立的商品基地14624个,其中:种植业1132个,种植面积164.3万亩,养殖业329个;联结农户64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50.5亿元。为农民建立科学试验示范田28541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224884亩;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50.1万人次;提供种子、种苗服务4779万次。

社有经济

加快发展供销社社有经济。全省系统共有各类一级法人企业847个,产业活动单位14554个。其中:省社所属法人企业17个,产业活动单位727个;市社所属法人企业129个,产业活动单位918个;县社所属法人企业 664个,产业活动单位12598个;基层社法人企业39 个,产业活动单位297个。县以上社有企业95%完成了改制,建立了多级法人治理结构,活力不断增强,一批社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成为供销社经济的支柱。2010年底止,全省系统有经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2家(省部级龙头企业40家),比上年增加16家。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3家;农副产品经营企业24家;农副产品交易(批发)市场27家。2010年,有11个市社和75个县级社盈利,其中18个市、县供销社实现利润超过1000万元。省社本级兴合集团公司现有各级成员企业200余家,在巩固农资、茶叶等为农传统板块经营业务的同时,抓住市场机遇,涉足钢材、证券等行业,经营收入年平均递增20%以上,呈现内外贸结合、科工贸结合、批零结合、商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结合的新格局。其中农资、新大、特产、茶叶、再生五大控股公司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300多亿元,利润8.2亿元,占同期全省系统的18%和47%。

教育培训

切实抓好职业教育和为农培训工作。社属院校立足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加快发展步伐,初步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职教育、职业培训、教学科研、职业鉴定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浙江经贸学院拥有27个高职专业和2个中外合作专业,教职工3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56人,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多人,成教在册学生8200余人;绍兴贸易经济学校(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拥有18个专业,教职工203人,其中高、中级职称教师90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近3500余人。依托院校教育资源、系统的3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大力开展以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积极参与“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2009年举办涉农培训83期,完成行业特种技能培训6654人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督查、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保、后勤等工作。承担调查研究牵头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资产管理处(财务审计处)

指导全省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监督、财务、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工作。承担本级社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预决算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合作指导处

宣传贯彻有关“三农”工作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制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供销社组织建设、法治建设、文化建设,指导全省供销社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承担全省供销社综合业绩考评工作。

农业生产服务处

负责全省供销社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省供销社经济运行和发展。指导全省供销社农业生产服务、城乡环境服务。组织全省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农机具经营服务等活动。根据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工作。承担社本级企业和社属院校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口帮扶工作。

现代流通处(茶叶拍卖交易指导处)

指导全省供销社开展现代城乡流通网络和市场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指导全省供销社开展农产品标准化与品牌化建设。承担社有企业茶叶拍卖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指导茶叶流通方式改革与创新。

监事会办公室

承担省供销社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省供销社监事会建设和运行。

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指导全省供销社队伍建设。联系所属院校和社会组织。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参考资料

单位简介.浙江省供销社.2022-07-27

内设机构.浙江供销合作网.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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