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政府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1 05:12

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曾是海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省装备动员办公室)、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实施。

(二)依法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指挥场所、通信、警报等信息化网络建设规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县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全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指导社会公众、各类院校普及公共安全、防空防灾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教育。

(三)负责全省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和和管理。依法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对城市和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等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和发放;指导重点城市拟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和应急疏散场所建设。

(五)组织、协调、指导利用人民防空资源,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相关支持。

(六)制定全省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工作;战时根据上级命令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全省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海南率先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构改革,55个机构实现组建运行.海南日报-今日头条.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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