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 :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23:19

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曾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和渔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019年调整农业管理职责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渔业管理职责至深圳市海洋渔业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兽医业、渔业、海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和渔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四)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责任。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实施农产品的质量监测、认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五六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种植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和农(五)负责畜牧生产、兽药、饲料工业管理;承担种畜禽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控制的组织协调;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实施兽医学制度。

(六)指导农业现代化建设;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和种子管理;负责农业标准化、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及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七)承担渔业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渔港建设及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港澳流动渔民的服务与管理。

(八)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负责海域使用项目的受理、审核和监督;负责海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负责海域勘界工作;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

(九)承担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调查和监测,发布海洋环境公报及专项信息;组织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参考资料

深圳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共设党政机构53个.今日头条-南方都市报.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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