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06:19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建制。

2019年,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核应急管理办公室)除人防管理以外的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市减灾委员会、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加挂市地震局、市核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基本介绍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各部门、行业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领域、项目安全标准和安全指引,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及监督检查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安全生产政策,指导推进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

(四)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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