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农业促进会 :深圳市生态农业促进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21:14

深圳市生态农业促进会(简称:农促会),是经深圳市民政局核准登记,于2015年1月24日正式成立,是由深圳市农业行业领域内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市级AAA社会组织。

基本介绍

深圳市生态农业促进会是契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国策与生态农业发展理念,立足深圳,面向全国,立志推动中国生态农业全面发展的社会团体。深圳农促会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倡导行业自律,推动深圳生态农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深圳市市生态农业促进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在市民政局和市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靠会员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展览展示、技术交流、政策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了企业和政府间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为促进深圳生态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促会的发展得到了各界人士特别是我国农业界前辈的大力支持,我国工程院院士、“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原深圳市农业局局长——何永志等多位农业界领军人物都非常认可农促会的发展,欣然担任我会荣誉会长,共同为生态农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本会的使命:联合深圳市从事生态农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倡导生态农业发展观、宣讲生态农业价值观、促进政府关注生态农业及出台相关政策、努力搭建会员企业与政府、与市场的桥梁;在政府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深圳生态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同时,努力打造农促会自身形象,争取农促会在生态农业方面的地位和关于生态农业产业发展的话语权,实现对美丽深圳生态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本会的宗旨: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开展生态农业研究,推动深圳市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生态农业领域调查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生态农业市场的管理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修订和发布行业发展规划、生态农业评价标准、技术导则及相关政策法规,并在本行业组织贯彻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三)沟通本行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企业宣传相关政策,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四)开展行业信息数据统计,编辑印发会刊等内部刊物,交流会员企业发展情况,建立行业信息网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五)为会员提供培训服务,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

(六)组织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开展技术和管理咨询,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总结推广现代化管理经验,推动技术和管理进步;

(七)开展对外交流,促进经济和技术的合作和交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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