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助湖北省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0 19:21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共湖北省委机构改革方案〉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27号)精神,设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能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各处室一般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组织办理涉及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省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现核定21个内设机构: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综合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秘书七处、参事馆员联络处、参事业务处、文史业务处(省政府文史研究馆)、政务信息处、文书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行政处、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省政府大院管理服务处,离退休干部处。

参考资料

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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