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18:28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司法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内设机构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

法治调研处

法治督察处

立法一处

立法二处

行政复议处(省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应诉处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省行政执法监督局)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律师工作处(省政府法律顾问室)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监所工作指导处

科技信息处

装备财务保障处

队伍建设指导处

人事警务处

组织培训处

机关党委

社区矫正管理处

离退休干部处

工作动态

省司法厅传达学习十届省委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10月18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十届省委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特别是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决定》的主要精神,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热烈讨论。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湖北的重视和关怀,为湖北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和战略机遇。十届省委三次全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所作重要讲话为切入点,以“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为主题,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总动力,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总引领,作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决定》,主题鲜明、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具体、保障有力,为全省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找准了方向。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湖北省司法厅-内设机构(1).湖北省司法厅.2022-03-07

湖北省司法厅-内设机构(2).湖北省司法厅.2022-03-07

省司法厅传达学习十届省委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湖北省司法厅.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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