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22:03

湖南省财政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21年9月,湖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被表彰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机构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省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省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省与市州、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省财政总决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全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省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省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省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财政厅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办〔2019〕61号),湖南省财政厅有以下职责调整:

1.划出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到省农业农村厅。

2.划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到省审计厅。

3.负责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职责。

4.负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

5.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牵头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省级财物统管工作。

8.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核查、监督等相关职责。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机关财务、车队以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综合处(省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

预测分析全省财政经济形势;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政策管理;参与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参与事业单位改革;负责彩票监督管理;制定国有土地、矿业权等国有资源收支管理政策;负责国有土地、矿业权处置管理;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参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联系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福彩中心、省体彩中心、省铁路护路联防办预算。

税政法规处

拟订上报财政、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地方税收政策、地方税配套立法方案;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收立法、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出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负责收费基金、罚没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职能。

预算处

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建立预算统筹协调机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及批复工作,负责省级预算的汇总、平衡,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负责全省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和管理;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拟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规范市县财政管理政策制度,负责办理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牵头组织预算公开工作。

国库处

负责省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省直预算单位及市县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拟订预算会计相关制度办法。

审核、汇总编制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汇总编制全省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预测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组织调度财政收入,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决算公开工作。

负责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省级财政专户的开户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市县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管理国库资金,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负责拟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办理省级预算缴款、收入退库及往来资金拨款,负责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负责省与市州、县市资金调度和管理,以及省与中央、市州、县市财政往来资金结算。

负责地方债还本付息工作,联系国债发行工作,管理国债转贷资金。负责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指导市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负责省级国库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市县国库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审计联络、组织与协调工作。

市县财政处

负责对市县财政管理进行指导。拟订加强市县财政管理政策的实施办法;指导、审核市县预算编制,监控、指导市县预算执行,组织实施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奖惩;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市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

行政处

负责行政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所联系部门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负责省本级行政基建及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基建项目资金管理。

政法处

研究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做好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分配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资金,负责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国防事权支出责任的财力保障,负责政法单位全过程预算管理,指导政法单位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

科教处

负责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档案馆、省社科院、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地方志编院等单位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承担省属各类学校、科研院所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科技、教育、社科领域的财政政策。

文化处

承担宣传、网信、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联、作协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支持文化旅游、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负责省管文化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处

承担发改、能源、交通、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和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拟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省财政支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相关工作,牵头生态文明财政制度建设。

农业农村处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社会保障处

负责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养老服务、农村危房改造、残疾人事业、红十字及联系部门(单位)行业发展、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等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牵头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企业处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应急管理、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强省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国企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对外经济贸易处

负责国际财经合作,拟订我省对外经贸、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援助及外事港澳等领域财政支持政策,承担省委外事办、省商务厅和省贸促会等单位部门预算及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管理,管理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

金融处

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股东相关职责;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拟订有关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资金。

政府债务管理处

负责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预警、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督导考核工作;配合开展债务问责工作;承担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资产管理处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承担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等监管工作,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管理和国有土地资产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会计处

负责全省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选拔培养全省会计人才队伍,按规定承担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评审工作;承担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及监管工作,指导全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会计学会等工作。

绩效管理处

负责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组织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政府绩效评估、省直部门及市县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工作。

政府采购处

负责拟订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监督省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登记及执业检查、指导和考核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等工作。

财政监督局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政府债务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负责财政厅内部控制管理,承担财政厅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财政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厅内聘请中介机构库;负责有关举报案件的查处,牵头负责厅内“互联网+监督”有关工作。

人事教育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及调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系统基层、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等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

负责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厅党组民主生活会,负责厅机关政治思想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纪检、机关工会工作,指导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牵头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离退休干部的政策,按照规定落实其应该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建立健全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活动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信息统计等服务性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办理离退休干部逝世有关丧葬事宜。

事业单位

湖南省利用国外贷款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

湖南省财政稽查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事务中心

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湖南省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

湖南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湖南省财政厅后勤服务中心

湖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资产评估管理中心

湖南省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管理中心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3日,湖南省财政厅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2020年11月,湖南省财政厅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0年11月25日,湖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入选“湖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2021年9月,湖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被表彰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湖南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01-03

机构职能.湖南省财政厅.2024-01-03

全国先进!湖南这些集体和个人获表彰.今日头条-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2024-01-03

内设机构.湖南省财政厅.2022-08-14

事业单位.湖南省财政厅.2022-08-14

机构领导.湖南省财政厅.2024-01-03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刘文杰意外去世.经济观察报-今日头条.2024-09-19

省财政厅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湖南省财政厅.2024-01-03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出炉!这些单位榜上有名.今日头条-市场监督管理半月沙龙.2024-01-03

湖南命名和表彰一批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网易新闻-红网.2024-01-03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公示.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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