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20:26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2018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新组建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整合承担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省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省商务厅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新组建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职责。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立依据

2004年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4]2号)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

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全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初审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州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

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 起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有关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食品安全检查处(食品许可处)

主要职责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依法承担有关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工作;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的有关规范;依法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等的审批工作。

药品注册处

主要职责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拟订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受国家局委托,承担相关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的注册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及管理工作;初审临床药理学基地,负责新药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指导全省药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医疗器械处

主要职责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负责核发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核注册产品标准;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临床机构;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工作;负责核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现场检查工作,负责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负责组织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核查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指导医疗器械检测和技术审评机构的业务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处

主要职责 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按管理权限,承担药品委托生产的初审、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的监督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审并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初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和淘汰工作。

药品市场监督处

主要职责监 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实施监督;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和监督。

规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 拟订部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投资项目的初审、申报及实施中的管理工作;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核算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监察室

稽查总队

离退休管理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构

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参考资料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深化机构改革 打造监管铁军.百家号.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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