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弘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18:43

潘弘,1966年1月6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她在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担任委员,贵阳市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贵州省法学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副干事长,贵州省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

简介

潘弘,女,1966年1月6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职 务:现任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贵州省第一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贵州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贵州师范大学法律顾问组组长

简 历:1983年9月—1987年7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1987年9月—1988年8月? 从江县民族中学支教(讲师团);

1988年9月至今,贵州师范大学任教;

2006年-2010年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12年9月至今任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学术特长: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加的学术组织及任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贵州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社会兼职

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贵州省法学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副干事长、贵州省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

教学工作:从事法学教育二十年,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探索和创新,真诚奉献,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繁重的教学任务,担任研究生、本科生、成教生的多门课程教学,年均工作量250学时以上。2000-2001年担任99级法专班班主任,获优秀班主任称号。

学术成果

出版个人专著1部,主编著作2部,副主编教材1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科研项目9项(省长资金项目1项、省教育厅社科规划项目2项、省教育厅法制教育专项资金项目3项、省法制办委托立法项目1项、省知识产权局委托项目1项、校级项目1项)、参加科研项目三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省长资金项目一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一项)。成果三次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主要成果:《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专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本书在内容上,有针对性地对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十一个专题内容进行了较深入地阐述,每个专题既介绍了中外学者的观点又提出了作者的观点,并从理论上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对前人理论的评价使得前人的学说得以继承和发扬,提出新的观点与争论使得刑法理论得以补充和创新。全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中国的立法实际,注重比较研究。专题研究的形式使本书既具有较强的研究性和理论深度,又有一定的实用性。每一专题,资料详实,逻辑严谨,论据有力,研究方法与内容有创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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